中心卫生院
关于成立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规范我院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用药安全,加强我院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成立本院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院长)
副组长:*** (业务院长)
成 员:*** *** *** *** ***
二、工作职责
1.可能与所用药品及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分别填写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2.积极配合各级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做好有关品种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
3.开展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培训工作,提高医、药、护人员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任何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妥善处理后必须立即上报药剂科。
2013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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