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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2022-05-28 来源:易榕旅网
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

安 全 生 产 协 议 书

工 程 名 称: 总包方(甲方): 分包单位、班组: 协议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 包 方、(甲方): 项目部 分包方、班组(乙方):

为了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沈阳建设委会委有关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

代表)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 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施

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 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

管理方式。

4、 分包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

案。

5、 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工程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 分包方自带的机械、电器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

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

10、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对所在作

业区域的洞口及临边,做好防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施工。对发现有危险的区域立即汇报,不得进行危险作业。 11、 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因

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或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分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 分包方必须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 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

处理工作。当甲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 甲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

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5、 甲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的安全教育情况。 四:违约:

1、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

完善,分包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和补充完成。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 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 争议:

当甲方、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方、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在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盖章) 分包方或班组(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违章处罚规定

1、参加安全会议迟到 处罚100元 2、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处罚200元 3、配电箱内乱放材料工具等杂物 处罚100元 4、配电箱外2m内堆放材料 处罚100元 5、一闸多机使用 处罚100元 6、用电时不按规定乱拉乱接裸线插入使用 处罚100元 7、机电设备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处罚100元 8、整改通知内容不及时整改、不反馈者 处罚100元 9、未经允许,随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处罚200—500元 10、动力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蹍压 处罚200—500元 11、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 处罚200—500元 12、高空作业时随意向下甩扔材料、工具等物品 处罚100—200元 13、在外架子及卸料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者 处罚100—200元 14、在外架子上或卸料平台上吊运1m以内材料无容器 处罚200元 15、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不改者 处罚500元 16、木工支模连接外架子的每处 处罚50元 17、发现偷盗者处1000元以上罚款,并按材料原价10倍追加处罚。

施工现场违法、违章、违纪处罚条例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紧张、平稳地完成施工任务。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安全事故。请在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如违反下列法规、规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济处罚。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奖励!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者 处罚50元 2、不系好安全帽带者 处罚20元

3、在现场抽烟者(已属违法、消防法规定公共场所及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抽烟)

处罚200-500元

4、未经安全教育及考核的上岗作业(已属违法、安全生产法21条规定上岗作业前必须经教育及考核) 处罚50元 5、特种作业无证操作一次 处罚50元 6、高空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处罚200元 7、酒后上班作业 处罚100元 8、在现场光膀子、穿短裤、穿拖鞋,严禁女工穿裙子、长发不扎紧 处罚50元 9、赌博后造成后果者 处罚1000元 10、工作胸卡不带或乱戴 处罚50元 11、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分原因双方各后视情节轻重再行处理 处罚2000元 12、违章指挥 处罚200-500元 13、违章不听劝告 处罚50-100元 14、故意损坏文明设施及标牌 处罚100-200元 15、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对小孩父母 处罚100元 16、施工现场大便者、责成清理干净并 处罚2000元

南通二建黄金广场项目部

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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