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师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继承整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术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受聘(或返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老中医药专家。 2.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以上。
3.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6.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二)继承人继承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45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2.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受聘担任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优先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医或中药工作满10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4.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三、遴选程序按照先遴选确定指导老师,再遴选确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
(一)指导老师的遴选程序:经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申请,填写《林甸县中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所在科室推荐申报,交医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指导老师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卫生局。
(二)继承人的遴选程序: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1-2名继承人的要求,采取本人申请、科室推荐、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按照与指导老师专业对口的原则,填报《林甸县 中医院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继承人所在科室推荐申报。
2.医院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并组织考试考核。3.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和继承人跟师志愿,由院方择优确定继承人人选。
3.对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卫生局备案。 四、继承教学要求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按我院教育培训安排表进行。
(一)学习方式与教学内容
1.学习方式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其中:跟师学习不少于180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250个工作日。
2.教学内容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经典理论学习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二)教学
要求通
过继承工作达到下列要求:
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4.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5.中医、中西医结合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60份;中药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60份。
6.结业时须提交5000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300字的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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