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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办法及安装费、基础费、调试费测算标准

2020-04-27 来源:易榕旅网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办法

1 通用非标准设备概述

1.1 通用非标准设备含义

通用非标准设备是指通用设备中不定型,不成系列,并需先进行单体设备设计再进行单台或小批量制造的设备。

1.2 通用非标准设备设计项目分类

1.2.1 根据非标准设备复杂程度,可按下列分类:

a)简单类:

单体非标准设备:槽、罐、池、箱、斗、架、台等,常压容器、换热器等;

干燥室类:油漆干燥室、红外线干燥室、热风循环干燥室等。

b)一般类:

机械运输线设备:一般单机非标设备、起重及机械化运输线、提升设备、清洗机、喷漆室、板材、型材加工设备、压力机等; 窑炉类:倒焰窑等;

工业炉类:冲天炉、加热炉、室式加热炉、电炉、热处理炉、精铸设备等。

c)复杂类:

压力容器设备:中低压容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

大型复杂专用设备:组合机床、数控机床、精密机床及其他专用机床等,机械化、自动化、半自动化生产线、装配线等各类生产 线,涂装及表面处理生产线。

1.2.2 按工艺及设备类别划分时,可按下表分类:

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起重运输设备 动力站房设备 设备分类 金属切削机床 锻压设备 焊接设备 铸造设备 熔化设备 炉子设备 热处理设备 槽罐设备 精铸设备 冲天炉、加料机 热处理炉、工业加热炉 滚镀机、滚镀铬机、淬火机、喷砂机、手动校直机 各种冷、热水槽、油槽、电镀槽 指标范围 机械压力机、液压机、剪切机、校直机 支架、平台及料斗 斗子、支架、平台 料箱、料桶 钢板、塑料、玻璃钢等料箱料桶 平车、卷扬机、地面操纵龙门吊、电镀、自动线吊车、螺旋输 送机 常压容器、压力容器、换热器

13 14 15

16

油漆干燥设备 清洗、磷化设备 平(板)台 其他

水帘、水旋式喷漆室、蒸汽对流、远红外辐射加对流、电热风 对流烘干室

单室、三室清洗机

校验、校正、划线、装配、花岗石平台

注:本表编号公适用于本办法。

1.3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组成

通用非标准设备原价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a) 直接材料:包括设备制造所消耗的主、辅材料,外购件;

b) 燃料和动力:指直接用于设备制造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费;

c) 直接人工:指设备制造所直接消耗人工的工资及福利费;

d) 制造费用:包括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折旧、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专用 模具、专用工具费等;

e) 期间费用分摊: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f) 利润和税金;

g)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2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方法

2.1 适用范围

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当通用非标准设备无法查找价格并无法询得价格时,可按本办法估价。

2.2 估价方法

根据估价时所具备的不同条件,可采用下面相应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a)综合估价法: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有较详细总图而无详细零件图,可得到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主要外购件消耗量时,以主要材料

费为基础,根据其与成本费用的关系指标估算出相应成本,另外考虑一定的利润、税金和设计费,从而求得该设备价格的方法。

b)类比估价法:这是当尚无非标准设备图纸或虽具备图纸但不宜或难以按综合估价法估价时可采取的办法。其方法是和类似标

准设备类比,考察非标准设备与标准设备在直接成本及生产制造上的主要差异和复杂程度,以同期标准设备的价格调整为非标准设备 价格。

2.3 综合估价法计算公式及参考指标 2.3.1 综合估价法计算公式:

P=(C 1+K 1+Kt)×(1+K ÷n) m1÷K m+C m2)×( p)×( d

式中:p—非标准设备价格

Cm1—主材费(不含主要外购件费)

Km—不含主要外购件费的成本主材费率

c m2—主要外购件费 K p—成本利润率

Kt—销售税金率

Kd—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n—非标准设备产量

a)主材费 C m1

主要材料的确定:主要材料的确定是根据设备的具体构造、物理组成以及在设备重量或价值中的比重所确定的一种或几种主材。

主材费 Cm1 由工艺设备专业人员提出或按图纸估算出主要材料的净消耗量(如:重量、面积、体积、个数等),根据各种主要材料

的利用率求出各种材料的总消耗量,然后按照当时当地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含税价)计算主要材料费用,其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 算:

C 1+增值税率)] m1=∑[(某主材净消耗量÷该主材利用率)×含税市场价格÷(

b)主要外购件费 c m2

主要外购件的确定:主要依据其构成及在设备价格中的比重确定。价值比重很小者,已综合在 K m 系数中考虑,而不再单列为主

要外购件。外购件价格按不含税的市场价格计算。主要外购件费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C 1+增值率税)] m2=∑[某主要外购件数量×含税市场价格÷(

c)销售税金 Kt 指增值税、营业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于一般销售的非标准设备,其 kt 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承包建造的炉窑等非标准设备则为营业税、城 市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2.3.2 部分常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考指标

本办法对部分常用的并较难询价的通用非标准设备测算了综合估价法的有关参数(指标),供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参考使用(详

见本办法表 1)。当生产多台非标设备时,表 1 中的“成本主材费率”适当取高值;生产台数越多,固定成本越低,取值越高。

2.3.3 使用举例

某非标准三室清洗机,其主材(钢材)净消耗量 3.8 吨,估价时该主材不含税的市场价为 3800 元/吨,设备所需主要外购件(泵、

阀、风机等)不含税的费用为 21470 元。现行增值税率 K =17%,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3%,则销售税金率 t V

K

=18.7%。查本办法表 1 估价号 1402,其主材利用率为 90%,成本主材费率 Km 取 47%,成本利润率 Kp 批取 16%,设计费率取 15%。产量 2 台。

则:

主材费 C 16044(元) m1=3.8÷90%×3800=

价格 P=(Cm1÷Km+ Cm2)×(1+ Kp)×(1+ Kt)×(1+Kd÷n)

=(16044÷47%+21470) ×(1+16%)×(1+18.7%)×(1+15%÷2) =82307(元)

2.4 类比估价法计算公式及参考指标

2.4.1 类比估价法计算公式:

P=Ps×K×(1+Kd÷n)

式中:P—非标准设备价格

P s—为同期类似标准设备价格

K—类比系数,反映非标准设备加工制造复杂程度 Kd—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n—非标准设备产量

2.4.2 部分常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考指标

本办法对部分常用的并较难询价的通用非标准设备测算了类比估价法的有关参数(指标),供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参考使用(详 见本办法表 2)。

2.4.3 使用举例

某非标准四柱万能液压机(不需非标准设计),其类似标准设备型号 Y32-2001A,市场价格 115 万元。

查本办法表 2 估价号 0202,K=1.2~1.55,该设备重量大,结构复杂,K 取 1.55。

则:P=P s ×K=115×1.55=178.25(万元)

表 1

估价编 号 06 0601 0602 08 0801 0802 0803 设备名称 炉子设备 加热炉 热处理炉 槽罐设备 碳钢水槽 座 座 座 单位 85 85 通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数表(1)

成本利 销售税 成本主材费 设计费 润率 金率 备注 率(%) 率(%) (%) (%) 9~10 3.413 8~11 主要材料利用率(%) 钢材 铸铁 耐火材 … PVC 90 90 砖 95 纤维 97 砖 95 纤维 97 主要外购件 喷嘴、风机、减速机、轴 37~39 承、电缆等 喷嘴、风机、减速机、轴 36~39 9~10 3.413 8~11 承、电缆等 90 64~68 68~71 阳极杆、阴极杆、导电极 68~70 座、尼龙极座 阳极杆、阴极杆、导电极 、 90 座、尼龙极座、钛加热管 75~79 阴极摆动装置 60~64 72 10 10 10 18.7 10~13 18.7 10~13 10~13 18.7 10 11~12 18.7 18.7 10~13 8~10 0804 90 塑料冷水槽 座 板 90 电解去油槽(蛇 座 形管加热) 管 96 电镀槽(钢衬软 座 90 塑) 钢衬玻璃钢槽 (时效油槽) 斗子、支架、平 台 斗子 t 座 90 90 0805 09 0901 玻璃 钢 90 10 18.7 10~13 0902 0903 10 1001 12 1201 1202 1203 13 1301 1302 1303

支架 平台 料箱、料桶 料箱、料桶 动力站房设备 常压容器 换热器 压力容器 油漆干燥设备 悬链式多级水帘

喷漆室 水旋式喷漆室悬 链通过式 水旋式喷漆室板 链通过式 蒸汽对流烘干室 悬链通过式 远红外辐射烘干 室悬链通过式 电热风对流烘干

台 台 台

90 90 90

泵、风机、阀 泵、风机、空调机

53~56 51~53

15

18.7 13~16

单工位 取下限

台 台 台

板 85 管 90 板 85 管 90 板 85 管 90

阀、温度计、压力表等 阀、温度计、压力表等

45~47 39~43 41~44

12~16 18.7

6~8

90

43~47

6~11

18.7 10~13

t t

95 95

62~67 64~66

9~11 18.7 8~10 8~12 18.7 8~10

12~15 18.7 10~13 15~18 18.7 10~13

13~14 18.7 13~16 15~16 18.7 13~16

不含环 保及管 路

风机、泵、空调机、灯具、

57~59

风机、蒸汽加热器

56~58

1304

90

22~23 18.7

11

1305 1306

台 台

90 90

风机、电加热器等 风机、电加热器、废气处

54~56 46~48

15~17 18.7 13~15 18.7

11 11

1307 14 1401 1402

室台车式 台 台 台 90 90 理装置 11 蒸汽及电加热烘 干室悬链通过式 清洗、磷化设备 单室三功能自动 清洗机 三室清洗机 风机、电及蒸汽加热器、 47~51 废气处理装置、百页风口 泵、阀、卷帘门 泵、阀、风机 47~49 46~48 15~17 18.7 9~11 18.7 13~16 90 15~18 18.7 13~16 表 2 通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数表(2) 估价编号 02 0201 0202 0203 0204 04 0401 0402 0403 0404 0405 0406 0407 0408 锻压设备 单点机械压力机 液压机 剪切机 弯曲校直机 精密铸造设备 蜡料制备线 化蜡炉 恒蜡炉 双缸蜡料搅拌机 单工位压蜡机 卧位削蜡机 涂料搅拌机 悬挂制壳机 条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设备名称 台 台 台 台 1.1~1.2 1.2 1.2 1.2 1.2 1.1~1.2 1.1~1.2 1.1~1.2 单位 1.2~1.6 1.2~1.55 1.2~1.55 1.2~1.6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按设备重量选择,重量轻的 取下限,反之取上限 类比系数 K 13~16 13~16 13~16 13~16 设计费率(%) 设备重量轻结构简单、价值 小时取下限,反之取上限 备注

0409 0410 0411 0412 0413 0414 0415 0416 0417 0418 0419 0420 05 0501 0502 07 0701 0702 0703 0704 0705 11 1101 1102 1103

沸腾撒砂机 雨淋撒砂机 液态蜡注射成型机 蒸汽熔蜡炉 电加热熔蜡炉 蒸汽脱蜡罐 蜡料回收炉 热水脱蜡槽 水解器 真空粘浆机 氧气干燥箱 震动脱壳机 熔化设备 冲天炉 加料机 热处理设备 通用淬火机 喷砂机 手动校直机 滚镀机 滚镀铬机 起重运输设备 手动平车 电动平车 卷扬机

台 台 台

1.06~1.18 1.07~1.2 1.03~1.11

13~16 13~16 13~16

台 台 台 台 台

1.2~1.5 1.2~1.4 1.2~1.3 1.2~1.3 1.2~1.3

13~16 13~16 13~16 13~16 13~16

设备重量轻结构简单、价值 小时取下限,反之取上限

台 台

0.9~1.1 0.9~1.1

15 15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1.2 1.2 1.2 1.2 1.2 1.1~1.2 1.2 1.1~1.2 1.2 1.2 1.1~1.2 1.1~1.2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2 15 15

1104 1105 1106 15 1501 1502 1503 1504

1505 1506 1507

装配及弯曲平台 花岗石平台 0 级精度

00 级精度

螺旋输送机 地面操纵龙门吊 电镀自动线吊车 平(板)台

检验、校正及划线平台 0 级精度

1 级精度 2 级精度 3 级精度

m2 m2 m2 m2 m2 m2 m2

1~1.4 0.97~1.35 0.94~1.28 0.91~1.2 1.5~1.8 1.6~1.8 2~2.4

10~13 10~13 10~13 10~13 10~13 10~13 10~13

2

3m 以内面积大者取上限, 2 3m 以上可大于上限,类似 标准设备均取 0 级精度。

台 台 台

1.04~1.24 1.10~1.30 1.05~1.25

13~16 13~16 13~16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计算办法

1 费用内容及划分

1.1 费用内容

1.1.1 本办法所称“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的内容应包括进口设备、备品备件、材料、配套件、专用工具等硬件及引进专

利使用权、专有技术(或称技术秘密、技术决窍)、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软件的购置费用;不包括引进技术、进口设备 其他费用。

1.1.2 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应由货价、从属费用(或称进口费用)及国内运杂费三部分组成。

1.1.3.货价

1.1.3.1 货价指引进硬件、软件的的原币价格,其采用根据依次为:

a) 货价应采用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价或协议价;

b) 如未签订合同或协议,可向外商询价,根据外商报价资料,经分析研究后确定;

c) 如无上述价格资料,也可根据已进口类似设备价格资料或搜集国际市场类似设备价格资料,经分析研究,作适当调整后

选定;但应尽量避免这样做,以提高概算的准确性。

1.1.3.2 货价应具备明确的价格条件。价格条件是指进口货物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手续费用、风险责任划分的界线。 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条件有:

a)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指定装货港口),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卖方负责支付货物出口税款,买方负

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b)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到岸价(…指定港口),指离岸价加海运费、海运保险费的价格,卖方代办运

输和保险,装船后一切风险仍由买方负担。

c) CFR(即 C&F)(Cost and Freight)——离岸价加海运费(…指定港口)的价格。

1.1.4 从属费用

从属费用亦称进口费用,应包括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或 称公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税等。

1.1.5 国内运杂费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应指由买方从我国港口、车站、机场等地接货后,将货物运到建设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所发生的港

口费用、装卸、运输、保管费用及国内运输保险费用等各项运杂费,不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的特殊措施费。其中港口费用指进口货

物从卸货至运离港口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港口建设费、港务费、驳运、倒垛、堆放保管费、报关、转单、监卸、联系运力 劳务费等。

1.1.6 汇价

人民币对外币的汇价应采用编制概算时近期国家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注:按国家规定,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时,汇价要采用中间价;按外贸部门规定,计算货价、国外运费

和运输保险费时,汇价应采用卖出价;为简化计算,在编制概算时均采用中间价。

1.2 费用划分

1.2.1 按费用项目划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硬件及软件费用应按具体内容分别划入工程费用、其他费用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相应的费用项目中;

b) 进口硬件的货价中包括配套软件费在内时,宜一并列入硬件费所在的费用项目内;引进软件的货价中包括配套硬件费在

内时,宜一并列入软件费所在的费用项目内。

1.2.2 按费用使用币种划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用外币支付的的费用有:引进硬件、软件的货价,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b) 用人民币支付的费用有: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费、

国内运杂费等。

2 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计算方法

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货价+从属费用+国内运杂费

2.1 FOB 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2.1.1 货价

货价人民币数=货价原币数×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式中:货价原币数:内资项目一律以美元表示,其他外币均折算为美元.合资及外资项目,一律以确定的记帐外币币种表示,其他 外币均折算为记帐外币。

2.1.2 从属费用

a) 国外运费

1)采用运费率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海运费(外币)=货价原币数×海运费率

式中:海运费率:近洋可取 3%~4%,远洋可取 5%~2%,但进口二手设备时,海运费率应视情况调整提高。

2)采用运费单价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海运费(外币)=货物净重×毛重系数(1.15~1.25)×运费单价。

式中:运费单价:参照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执行的海运运价表计算。

注:软件不计算运费。

b) 国外运输保险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运输保险费(外币)=(货价原币数+海运费)÷(1-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

式中:保险费率:海运可取 0.4%,必要时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注: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

c) 关税

硬件、软件的进口关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关税(元)=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元)=到岸价人民币数=(货价原币数+海运费+运输保险费)×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进口关税税率:按国家发布的进口关税税率计算。

注:1)进口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当进口货物来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时,按优惠税率

征税。我国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瑞士、奥地利、澳大利亚、丹麦、瑞典、芬兰、挪威、意大利、荷兰、西班

牙、葡萄牙、比利时、加拿大、俄罗斯、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都签订了关税互惠条约,从这些国家进口的货物均适用优惠

税率。

2)以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包括为了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或发行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 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4)进口货物的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d) 消费税

仅在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时,才计算本项费用,其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消费税(元)=(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式中:消费税税率:按国家颁发的税率计算。

e) 增值税

硬件、软件的增值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元)=(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式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颁发的税率计算。

注:减、免征收进口关税的货物,同时减、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f) 银行财务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银行财务费(元)=货价人民币数×银行财务费率

式中:银行财务费率:一般为 0.4%~0.5%。

g) 外贸手续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外贸手续费(元)=到岸价人民币数×外贸手续费率

式中:外贸手续费率:一般为 1.5%。

h) 车辆购置附加税

仅在进口车辆时,才计算本项费用,其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车辆购置附加税(元)=(到岸价人民币数+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税率 式中: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1)从独联体及东欧五国进口为 10%。

2)从其他国家进口为 15%。

2.1.3 国内运杂费

国内运杂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运杂费(元)=到岸价人民币数×国内运杂费率

式中:国内运杂费率:按《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执行。

2.2 CIF 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由于货价中已经包括了海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因此当货价为 CIF 价时,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除去不计算海运费和运输 保险费外,其他计算方法与本办法 2.1 节相同。

2.3 C&F 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由于货价中已经包括了海运费,因此当货价为 C&F 价时,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除去不计算海运费外,其他计算方法 与本办法 2.1 节相同。

2.4 其他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其他价格条件使用较少,其计算方法可按实际情况参照 2.1 节的费用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计算:

a) FAS 价、FCA 价与 FOB 价格条件基本相同,可参照 FOB 价格条件的计算方法适当调整计算。

b) 工厂交货价除应由买方支付出口税款、其国外运费及运输保险费按下列方法计算外,其余与 FOB 价格条件的计算 方法基本相同:

1)陆运费: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询价,或按照该公司执行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法》及有关现行的运价表 计算。

2)空运费: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所属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询价,或按照该公司现行的《国际航空空运运价 表》计算。

3)运输保险费:参考本办法附录 B 中有关外贸公司的运输

保险费率计算,空运可取 0.45%~0.6%,陆运可取

0.4%~0.5%。必要时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c) 目的地交货价可参照 FOB、CIF 及 C&F 价格条件的计算方法计算,货价中已包括的从属费用不再计算。 2.5 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计算程序表

以 FOB 价格条件为例,设定记帐外币为美元,硬件及软件购置费可按本办法表 1 所列程序进行计算。

序号 1 项目 外币支付部分 说明 符号 金额单位 硬件购置费计算式 软件购置费计算式

表 1 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计算程序表

1.1 1.2 1.3 2 2.1 2.2 2.3 2.4 2.5 2.1 2.2 3 3.1 3.2

车辆购置附加费 国内运杂费 小计 合计折合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外币 消费税 增值税 银行财务费 外贸手续费 国外运输保险费 小计 人民币支付部分 关税 国外运输费 货价 仅用于应纳消费税货物 仅用于进口车辆 FOB 价 A B C D E F G H I K L M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美元 美元原币数 美元原币数 A×海运费率 或货物净重×毛 重系数×运费单价 - (A+B)÷(1-保险费率)×保 险费率 - A+B+C D×汇价×关税率 A A×汇价×关税率 ) (D×汇价+E)÷(1-消费税率 ×消费税率 - (D×汇价+E+F)×增值税率 (A×汇价+E)×增值税率 A×汇价×银行财务费率 D×汇价×外贸手续费率 A×汇价×银行财务费率 A×汇价×外贸手续费率 (D×汇价+E+F+G)×进口车辆 购置费率 - D×汇价×国内运杂费率 E+F+G+H+I+K+L D×汇价+M D+M÷汇价 - E+G+H+I A×汇价+M A+M÷汇价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设备安装工程内容应包括: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的装配、安装工程,锅炉砌筑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等的安装工

程;附属于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绝缘、防腐、油漆、保温等工程。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所进行的单机试 运转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

1.1.2 设备安装费用内容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费)、机械费及全部取费。 1.2 指标的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安装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设备安装费=设备原价×设备安装费率

1.2.2 进口设备安装费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a)进口设备安装费=类型相似的国产设备原价×该设备所在车间的国内设备安装费率

b)进口设备安装费=进口设备到岸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安装费率

1.3 其他有关说明

1.3.1

有吊车的车间设备安装费计算指标未包括吊车轨道制安费用。当土建工程费未包括吊车轨道制安时,所在车间设备安装费率

可增加 70%~100%,或另行计算。

1.3.2

本办法表 1 中所列各种工艺设备车间的安装费指标,凡有上、下限幅度的,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取下限、反之取上

限,具体由设计人视所选用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以及高精度设备在车间内的比例,确定选用指标值。上述安装费指标中已包 括了机械化运输设备的安装费,因此在设备原价中必须包括机械化运输设备的价格。

1.3.3 汽车库指标的计算基础“设备原价”指汽车维修设备的价格,不包括汽车本身的价格。 1.3.4

变配电所的指标适用于 10kV 以下的室内变配电所,变配电所的设备安装费中不包括室外电缆及室内照明。 1.3.5 锅炉房、空压站、乙炔站、煤气站、氧气站的指标中,均包括站房内部的管道安装工程费。

1.3.6 各类型锅炉房的指标,适用于安装 2~4 台锅炉的锅炉房。

1.3.7 各车间的设备安装费指标均不包括电梯安装费,如需要安装电梯应另行计算。 1.3.8 各行业所特有的车间设备安装费指标,应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测算确定。 2 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 1 国内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2.2 进口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进口设备安装费率可在进口设备所在车间国内设备安装费率的 30%~70%之间选用。其选用方法是:进口设备与国内同类型设备

相比,进口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高的,取值越低;反之取值越高。特殊情况(当设备价格很高而安装很简单或设备价格很低 而安装较复杂等),应低于或高于本指标,视具体情况酌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车间或项目名称 机械加工车间 装配车间 焊接、冷作车间(金属结构车间) 铸铁车间 铸钢车间 精密铸造车间 有色铸造车间 锻造车间 设备安装费率 (%) 1~2 2~4 1.3~1.8 4~6 3~5 2.5~5 1.5~4 7~9 4~6 2.5~3.5 最大压力 125MN 最大压力 25MN 备注

表 1 机械行业国内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8.1 大件模锻 8.2 小件模锻 8.3 锻锤≤1t

8.4 锻锤≥1t 9 热处理车间 10 冲压车间 11 12 13

电镀车间 油漆车间 TNT 生产车间

1.5~2.5 1.5~2.5 2.2~3.2 7~9 8~10 34~36 52~54 64~67 50~52 32~34 24~26 43~45 25~27 8~9 13~14 13~14 11~13 16~18 17~19 2 2 2~2.5 4~5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设备安装包括工艺管道

气流干燥工艺

不包括立体保仓库 见本办法 15.3.3 条说明

13.1 硝化工房 13.2 硝烟吸收工房

13.3 安全放料池酸性废水池及地下槽棚 13.4 精制工房及戏水池沉淀槽 13.5 制片包装工房

13.6 酸综合工房及废酸贮槽 13.7 甲苯转手库、甲苯泵房 14 硝铵炸药生产车间 14.1 销铵粉碎干燥工房 14.2 TNT 粉碎工房 14.3 混药工房 14.4 装药包装工房 14.5 油相配制工房 14.6 卷纸管工房 14.7 卷纸管输送带 15 工具车间 16 17 18

机修车间 材料库 汽车库

19 20 21 22

木工车间

中央实验室、计量室 变配电所 锅炉房

1.5~3 0.5~1 30~35 70~80 75~85

45~50 25~30 80~90 60~65 90~100

50~55 15~20 18~20 80~90 65~70 74~80 48~58 65~70

44~48

见本办法 15.3.4 条说明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机、热控设备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和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其中炉砌 筑占设备原价 15%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热控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和锅炉房全部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其中炉砌 筑占设备原价 18%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输煤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除灰处理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水处理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热工控制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房全部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其中炉砌

22.1 75t/h 燃油锅炉房

其中: 锅炉本体及辅助 动力管道 热工控制 22.2 35t/h 热水锅炉房

其中:

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 动力管道 输煤 除灰 水处理

热工控制

22.3 20t/h 热水锅炉房

其中:

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

筑占设备原价 18%

动力管道 输煤

热工控制

22.4 6.5t/h 蒸汽锅炉房

其中:

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 动力管道 输煤 水处理 热工控制 22.5 4t/h 快装锅炉房 22.6 2t/h 快装锅炉房 22.7 1t/h 快装锅炉房 23 空压站 24

25 26

乙炔站 热煤气站 氧气站

13~18 25~30 72~78 45~55 60~64

40~45 12~14 35~40 50~56 70~75 30~32 32~34 28~30 12~15 26~30 31~35 7~8 25~27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输煤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热工控制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房全部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其中炉砌 筑占设备原价 19%

计算基数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输煤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水处理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热工控制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房全部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房全部设备原价 计算基数为锅炉房全部设备原价

设备原价不包括氧气瓶价 设备原价不包括氧气瓶价

氧气站

氧气汇流排间

注:利用原有设备的拆迁费一般按该设备原价计算的安装费的 50%。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 年

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本指标中设备基础的工程内容不包括下列部分内容:

a)本办法表 1《设备基础与构筑物划分表》中列入构筑物范围的部分。 B)设备基础地基的特殊处理,如打桩、矽化处理等。

1.1.2

设备基础费的费用内容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全部取费。

1.2 指标的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基础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设备基础费=设备原价×设备基础费率

1.2.2 进口设备基础费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a) 进口设备基础费=类型相似的国产设备原价×该设备所在车间的国内设备基础费率 b) 进口设备基础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基础费率

1.3 其他有关说明

1.3.1 铸钢车间、铸铁车间的设备原价仅指工艺设备价格,不包括机械化设备价格在内。 1.3.2

本办法表 1 中列入构筑物的部分均需单独提出资料,另行计算其费用。对需要特殊处理地基的设备基础,如打桩、矽化

处理等,其处理的费用指标内不包括,应单独计算。

1.3.3 各行业所特有的车间设备基础指标,应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测算确定。 2 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 2 国内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2.2 进口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进口设备基础费率可在进口设备所在车间国内设备基础费率的 30%~70%之间选用。其选用方法是:进口设备与国内同类型设备相

比,进口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高的,取值越低;反之,取值越高。特殊情况(当设备价格很高而基础很简单或设备价格很低 而基础较复杂等)应低于或高于本指标,视具体情况酌定。

表 1 设备基础与构筑物划分表

序号 1 铸钢车间 车间名称 构筑物范围 设备基础范围 砂处理系统(包括混砂机),各类造型线,各 电弧炉、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单台混砂 种平台,落砂机基础,造型地坑,炉料坑,铸 机,各类制芯机,造型机(不成线),各类 锭坑,钢锭缓冷坑,修包坑,浇冒口切割坑, 清理滚筒,喷丸清理设备,喷抛清理设备,

水力清砂系统,水爆清砂系统,各种燃油、煤、 抛砂机及电加热用工业炉等的基础 气的工业炉基础,各种地沟等 砂处理系统(包括混砂机),各类造型线,各 冲天炉,工频、中频感应电炉,单台混砂 种平台,落砂机基础,造型地坑,炉料坑,炉 机,各类制芯机,造型机(不成线),各类 渣粒化池,水力清砂系统,水爆清砂系统,各 清理滚筒,喷丸清理设备,喷抛清理设备, 种燃油、煤、气的工业炉基础,各种地沟等。 抛砂机及电加热用工业炉等的基础 各种地沟等 各种地沟等 各种燃料加热的工业炉基础,各种地沟等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2 铸铁车间 3 4 5 6 精密铸造车间 有色铸造车间 锻造车间 热处理车间 箱式电阻炉,电极式盐浴炉,高、中频加 各种燃料加热的工业炉基础,井式炉地坑,各 热设备等的电加热设备基础,各种校直设 种水、油槽地坑地沟,室外循环油、水槽地坑, 备,淬火机床,清理设备,其他辅助设备 室外贮油罐地坑等。 等的基础 各种地沟等 各种地沟,翻身坑等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7 8 9 10 11 12 电镀车间 机械加工车间 焊接冷作车间(金属结 各种地沟等 构车间) 冲压车间 油漆车间 装配车间 各种地沟等 动力地沟等 动力地沟等

1 2 15

机修车间 工具车间 中央试验室、计量室

地沟等 地沟等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其余的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基本上都划入设备基础范围

表 2 国内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序号 1 2 车间或项目名称 机械加工车间 装配车间 a)固定式装配 b)流水线装配 地坑(沟)<1m(包括无地沟装配线) 地坑>1m 3 4 5 焊接、冷作车间(金属结构车间) 冲压车间 小型设备为主 大型设备为主 油漆车间 大型车间 小型车间 6 7 8 热处理车间 电镀车间 锻造车间 以热模锻为主 4.0~6.0 8.0~12.0 2.0~4.0 0.7~1.1 0.8~1.2 大批量、流水线的取下限 0.8~1.3 1.3~3.0 0.8~1.4 3.0~5.0 5.0~7.0 1.5~2.8 带形基础的取上限 重、大型设备较多的取上限 设备基础费率(%) 1.4~3.4 备注 重、大型设备较多的取上限 产品等级高,有喷抛丸设备的车间 取上限 产品等级高车间规模大的车间取上 限

9 10 11 12 1 2 15

16

以锻锤为主 铸钢车间 铸铁车间 精密铸造车间 有色铸造车间 机修车间 工模具车间 中央试验室 中央计量室

12.0~17.0 2.8~4.3 2.0~3.5 2.5~3.5 1.5~2.5 1.5~2.0 0.8~1.4 0.4~0.6 0.1~0.3

模具车间取上限

空气锤为主的取上限 机械化程度低的取上限 机械化程度低的取上限 车间规模圈套的,有一定机械化程

度的取上限

压铸车间取下限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 年)

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国内设备运杂费应包括设备从生产厂或供应地到建设单位工地仓库所发生的装卸、运输、采购、保管及期他有关费用。当需

委托设备成套公司承包供应时,可按规定计算设备成套费。

1.1.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应包括进口设备由买方从我国港口、车站、机场等地接货后,将货物运至建设单位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

所发生的港口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不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的特殊措施费。

1.2 指标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运杂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1.2.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

1.2.3 设备成套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设备成套费=设备原价×设备成套费率

2 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 1 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2.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 2 进口设备海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及表 3 进口设备陆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2.3 设备成套费概算指标

设备成套费率可按下列数值选取: a)机电设备

1%~1.5% 1.5%~2%

b)电气设备

c)仪表控制系统 3.5%~4.5%

表 1 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运杂费率 备注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江苏、 一类 5 上海、浙江、安徽、辽宁 指标中包括建设单位仓库离 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广东、河南 、 车站或码头 50km 以内的短 陕西、四川、甘肃、吉林、黑龙江、海 二类 7 途运输费。当超过 50km 时 南 按每超过 50km 增加 0.5%费 地区类别 建设单位所在地 三类 四类 广西、贵州、青海、宁夏、内蒙 云南、新疆、西藏 8 10 率计算,不足 50km 者,可 按 50km 计算。

表 2 进口设备海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地区类别 建设单位所在地 运杂费率 (%) 备注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 、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指标 一类 浙江、广东、辽宁、福建、安徽、广西 1~1.5 是以离港口距离划分指标 海南 、 上、下限;20km 以内为二类 山西、河南、陕西、湖南、湖北、江西 靠 吉林、黑龙江 、1.5近港口取下限;20km , ~2.5 以上 50km 以内为邻近港口取中 间值,50km 以上三类 甘肃、内蒙、宁夏、云南、贵州、四川 青海、新疆、西藏 2.5~3.5 为远离港 口取上限

表 3 进口设备陆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地区类别 建设单位所在地 运杂费率 (%) 备注 一类 内蒙、新疆、黑龙江 1~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指标 是以离陆站距离划分指标 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四川、山西 、 上、下限:100km 以内为 二类 河北、河南、湖北、吉林、辽宁、天津 2~3 靠近陆站取下限,100km 北京、山东 、 以上,300km 以内为邻近 三类 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安徽、湖南、 陆站取中间值;300km 以 福建、江西、广西、云南、贵州、西藏 3~4 上为远离陆站取上限。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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