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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制度

2024-01-03 来源:易榕旅网


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制度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如何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到“五个一”:

一是认真当好一个组长。要亲自担任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研究制定,亲自作动员部署,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深入推进。

二是带头联系一批示范点。要带头联系一个社区、一个村和一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每月到联系点指导工作1次以上,帮助联系点党组织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各种难题,着力打造一批体现时代要求、服务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切实把示范点打造成精品工程和样板工程,以点代面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牵头解决一个重点问题。要牵头解决一个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问题,并通过重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整个基层党建面上工作的深入推进。协调各种关系,畅通政令渠道,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解决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工作,深入开展“三联五帮”活动。

四是深入进行一次交流。活动中,要与每位乡镇党(工)委书记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带头与乡镇党委书记谈工作思路,促科学发展;谈个人思想,促积极上进;谈班子建设,促和谐共事;谈意见建议,促畅通民意;谈警示提醒,促廉洁自律。同时,不定期听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交流汇报。

五是广泛接受一次评议。要将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向县委全委会进行述职,接受全委会集中评议,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全县抓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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