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页 颁发部门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制定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建立偏差及偏差处理规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偏差作出正确的处理。 2 范围
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一偏差。 3 责任
车间主任、工艺员、各班班长及生产操作人员均有责任按本规定执行。 4 内容
4.1 偏差处理的内容
4.1.1 物料平衡超出收率的合格范围。
4.1.2 生产过程中时间控制超出工艺规定的时间。 4.1.3 生产过程工艺条件发生偏移、变化。
4.1.4 生产过程中设备突然异常,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4.1.5 产品质量发生偏移。
4.1.6 标签实用数、剩余数、残损数之和与领用数发生差额。 4.1.7 生产中的一切异常。
4.2 偏差处理原则:确认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符合偏差允许的范围之内。 4.3 偏差处理程序:
4.3.1 凡发生偏差时,由发现人填写偏差通知单,写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工序、偏差内容、发生过程、原因、地点,填表人签字及日期。将偏差通知单交车间班长,并及时通知车间主任及质监员。
4.3.2 车间主任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4.3.2.1 确认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的情况下继续生产。 4.3.2.2 确认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加工。
4.3.2.3 确认不影响产品最终质量的情况下采取再回收,或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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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4 确认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应报废或销毁。
4.3.3 车间工艺员将上述建议(必要时应验证)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经车间主任签字后附于偏差通知单之后,报质管部、技术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主管副总批准,一份留质管部,一份送回车间。
4.3.4 车间按批准的建议组织实施。实施过程要在技术人员和质监员的控制下进行,并详细记入批记录,同时将偏差通知单、调查报告及处理措施和实施结果等附于批记录之后。
4.4 相关事宜:若调查发现有可能与本批次前后的批次产品有关连时,则必须立即通知质管部经理,采取措施停止相关批次产品的放行,直至调查确认与之无关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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