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 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 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公司领导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 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3.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马上通知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整个小区的治安稳定.
5.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如需到监控室查询监控录像和观访者必须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6.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7.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8.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9.监控室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室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室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监控中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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