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医用氧(包括液态氧和气态氧)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医用氧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纳入各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药品管理。为了切实保证医用氧气质量,加强用氧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用氧的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业氧。
2、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建立医用氧供应商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工商执照、销售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二、医用氧的储存、保养及搬运: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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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及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医用氧的使用
1.各用氧科室,根据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用氧科室每周做一次医用氧计划并交药剂科汇总后统一采购。
2.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3.使用科室一旦发现气瓶有损坏或漏气等安全隐患,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告知药剂科给予更换,情况危急应报医院安全办,防安全事件发生。
4.药剂科对医用氧使用科室的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所在科室负责赔偿。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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