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1、其重吊装前必须制定吊装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受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发有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无证人员不能上岗。指挥吊装前必须注意排除周围障碍方可指挥起吊,起吊过程中不得超负荷使用。并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国标GB720-86《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067-85《起重机机械安全规程》、GB508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
2、吊装使用的地锚。焊接的地锚:应经过详细的计算,考虑不利因素的试验。埋设的地锚:埋设时,派专人负责。依据吊装需要对坑的深度,宽度铺放地锚回填,都必须经过详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3、吊装前,应做班组安全交底,专人负责指挥。对所有的各种工具、机具、钢丝绳、绞磨、缆风绳、地锚等要检查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好试吊。
4、塔吊的运输、拆除应有方案,有详细的交底、检查,专人指挥,明确分工,组织从事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对吊装构件、设备应按设计要求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无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超过20~30公分,在确保安全时再进行起吊。
审批人: 年 月 日
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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