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企业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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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
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同时,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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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06]36号); 《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环保监[2009]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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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
3.1 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3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 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的环境因素,环境风险源的危险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特性(物质危险性和物质的量)、危险物质存在的安全状态、所处的周边环境状况三个要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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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应急处置
指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态恶化,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
3.6 预案
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环境危害的性质和程度,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3.7 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3.8 应急监测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3.9 应急演习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4.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4.1.2 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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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的管
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4.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 4.1.4 工作原则
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4.2 基本情况
4.2.1 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法人、法人代码、经济性质、
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等)、厂区平面布局图及周边环境状况图、交通图、疏散路线图等,必要时可附说明。
4.2.2 生产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主、副产品名称及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环保设施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水、污水管网图等。
4.2.3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的生产(产生)量、使用量、储存量、储存方式,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运地、运输路线,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方式、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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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确定企业周边区域1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其它环境保护目标(学校、医院、机关等,以及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的方位、名称、人数、联系方式;查明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说明企业产生污水的排放去向、下游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湿地)名称、水环境功能区及水源保护区等情况,并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4.3 环境风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4.3.1 环境风险源辨识
通过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4.3.2 环境风险评估
企业应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编制包含环境风险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析环境风险源在火灾、爆炸、泄漏等风险事故下产生的污染物种类、环境影响类别(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或其它)、范围及事故后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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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组织机构及职责
依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设置分级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并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列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部门或队伍。
4.4.1 指挥机构组成
明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生产、环保、安全、设备等部门的领导组成指挥部成员;车间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车间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生产工段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工段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4.4.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交由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的建设,以及应急处置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储备;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内部相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负责组织预案的更新; (7)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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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9)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10)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和应急队伍的调动; (11)及时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增援请求,并向周边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12)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或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故处理。配合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恢复、事故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3)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14)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习,负责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基本防护方法的培训。
4.5 应急能力建设
4.5.1 应急处置队伍
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应急环境监测队等专业处置队伍,并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和各专业处置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在统一指挥下,快速、有序、高效地展开应急处置行动,以尽快处理事故,将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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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应急设施(备)和物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收集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
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企业要采用就近原则,备足、备齐,定置明确,能保证现场应急处理(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用于应急处置的物资,企业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企业应按有关规范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初期雨水收集池或事故应急池。 4.6 预警与信息报送
4.6.1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及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快速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3)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4.6.2 信息报告与处置 (1)企业内部报告
明确企业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报告接受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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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企业事故现场指挥部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4)信息通报
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7 应急响应和措施
4.7.1 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企业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工作和开展事故处置措施。
4.7.2 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故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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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工艺过程中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基本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2)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 (3)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4)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5)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地点; (6)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7)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 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8)处置事故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体物质等)的处理措施。
4.7.3 应急设施(备)及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
明确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事故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故应急储存池和排污泵启用的相应程序文件。
4.7.4 抢险、处置及控制措施 (1)应急抢险、处置队伍的调度; (2)抢险、处置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3)抢险、处置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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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5)控制事故蔓延扩散的措施; (6)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7)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控制情况。 4.7.5 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场所、设施、周围情况以及当时气象情况的分析结果,制定分级处理人员的撤离方式、方法,包括:
(1)事故现场人员的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方式、方法; (3)中毒、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相关医疗保障。 4.7.6 大气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需确定以下内容:
(1)结合企业化学危险品的性质、数量和分布,分析危险物质的扩散速率,评估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危害程度;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3)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地点; (4)临时安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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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水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数量及事故类型,事故可控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河流的功能、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需确定以下内容:
(1)明确可能受影响水体; (2)消减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方法;
(3)需要其他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4.7.8 应急监测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应急监测队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等),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快速的仪器对污染物质种类、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以便为事故能及时、正确的进行处理提供依据。
(1)产生事故主要污染物现场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 (2)发生事故主要污染物实验室监测方法和标准; (3)应急监测与实验室分析所采用的仪器、药剂等; (4)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监测频次; (5)监测人员的防护措施; (6)内部、外部应急监测分工说明。 4.7.9 应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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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通知上级有关单位、本单位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 (2)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3)需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4)事故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5)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4.8 后期处置
4.8.1 现场恢复
明确现场清洁净化、污染控制和环境恢复工作需要的设备工具和物资,事故后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清除污染的清洁净化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在应急终止后,对受污染现场进行恢复的方法和程序。
(1) 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2) 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3) 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4) 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4.8.2 环境恢复
在应急终止后,对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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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善后赔偿
应急终止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对被破坏的环境进行恢复工作。 4.9 保障措施
4.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络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4.9.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4.9.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9.4 经费及其他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企业应急费用的及时到位。
根据本企业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 4.10 应急培训和演练
4.10.1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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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对本企业员工能力的评估结果和周边工厂企业、社区和村落人员素质分析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
(1)应急处置队员的专业培训内容和方法;
(2)本单位员工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3)外部公众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4)运输司机、监测人员等培训内容和方法; (5)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表。 4.10.2 演练
明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习和训练的内容、范围、频次和组织等内容。
(1)演习准备; (2)演习范围与频次; (3)演习组织;
(4)应急演习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4.11 奖惩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4.12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应明确预案评审、发布和更新要求。 (1)内部评审; (2)外部评审;
(3)发布的时间、抄送的部门、企业、社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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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要列出预案实施和生效的具体时间。
4.14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3)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名单; (4)组织应急处置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5)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7)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8)本单位及周边重大危险源分布图; (9)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
5.格式和要求 5.1 格式 5.1.1 封面 (1)预案编号
在封面右上角第一行,企业根据内部规定自行对预案进行编号。
(2)预案版本号
在封面的右上角第二行,要标明本预案的版本序号。 (3)企业名称
在封面中央第一行标明企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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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案名称
在封面中央第二行标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名称。 (5)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名称。 (6)发布日期 预案发布的时间。 (7)公章
加盖企业公章,如为非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需加盖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公章。 5.1.2 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发布。 5.1.3 目录 5.1.4 预案内容 5.1.5 附则
包括名词与术语定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预案的实施日期、预案编制人员名单。 5.1.6 附件 5.2 字号和字体
正文使用4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 5.3 纸张和排版
采用A4白色复印纸或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段落开头空两格;正文内需加注页眉(XX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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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页码数)。 5.4 制作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活页装订。另需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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