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升技术开发部的管理水平,提高员工待遇,鼓励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特制定如下
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2条 员工绩效工资由项目津贴组成。
第3条 每月末进行员工绩效考核,结算绩效津贴并于次月上旬发放。
第二章 考核标准
第4条 项目考核
部门根据项目立项里程碑进度计划按月度考核,每月月末项目管理组依据立项进度核实各项目的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实际完成工作量从进度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输出各项目月度工作量汇总数据。
1) 进度 项目立项报告中的阶段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完成将实行进度考核;延期1/3的时间(含1/3),将扣除该任务工作量的15%,延期在1/3—2/3之间的(含2/3),将扣除该任务工作量的30%,延期超过2/3以上时间的扣除该任务工作量的50%。
2) 质量 项目阶段工作任务输出质量,将根据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主管实际评估结果而定。
第5条 员工考核
员工考核由研发项目经理完成,根据项目组成员个人技能及各工作任务实际完成状况综合考虑,考核详细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责任感、协调性、纪律考勤等,基准分
为100。
附表:质量缺陷分类参考准则
第6条 特殊事件考核 特殊事件考核分将直接在员工考核分数基础上进行加减,考核办法参照如下:
A. 当月如有技术创新或技术攻关事项,由相关人整理技术创新或攻关方案 提交部门项目管理委员会评审,依据评审结论给予特殊事件考核加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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