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信政办[2008]48号 【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1 【实施日期】2008.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阳市县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1 / 2
为适应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符合标准、数量足够、便
于大众使用的地名标志,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06〕106号)及《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6〕10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强化社会管理为目的,以GB17733.1-1999《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开展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使全市地名管理不断趋于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魅力信
2 /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