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 (1996-2010年)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认识到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进步和文明的标准之一。通过保护有典型意义的生态系统、自然环境、地质遗迹和珍稀濒危物种,以维持生物的多样性,保证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这对有12亿人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基础地位的中国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1956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肇庆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在近40年的时间内,特别是80年代以来,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很快,在全国初步建成一个类型比较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这对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有自然保护区的数量、面积和管理现状同我国拥有的生物多样性及各类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相比,是远不相适应的,在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同时,必须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需要国家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积极扶持。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并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必要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的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
一、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现状
经过各级政府和各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自然保护区建设现状
1.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 截止到1995年底,我国共建立了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99个,总面积7185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7.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6个,面积1719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37个,面积5140万公顷;市级自然保护区82个,面积40万公顷;县级自然保护区274个,面积286万公顷。长白山、鼎湖山、卧龙、武夷山、梵净山、锡林郭勒、博格达峰、神农架、盐城、西双版纳、浙江天目山、贵州茂兰等12个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除了自然保护区以外,我国还建立了风景名胜区512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9处),总面积960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1%;建立森林公园755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66处)。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在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珍稀濒危物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按照1993年全国自然保护区统计进行分析,具体表现在:
--已建立的以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总数达551个,总面积1766.8万公顷,约占森林面积的13.2 %,几乎分布于全国所有的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
--已建立的以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5个,总面积134.3万公顷,约占草原面积的0.8%;
--已建立的以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5个,总面积3574.9万公顷,约占荒漠面积的18.6%;
--已建立的以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80个,总面积766.9万公顷,约占内陆湿地和水域面积的20.2%;
--已建立的以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及海洋珍稀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59个,总面积132万公顷,约占近海海域和海岸带面积的0.28%;
--物种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中的257个野生动物种和类群以及《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中的354个植物种中的绝大多数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了保护;
--已建立的以自然遗迹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46个,总面积11.3万公顷,使一大批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得到了保护。
(二)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
1、初步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法规体系。近10多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198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公布施行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4年10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条例》),农业、地矿、海洋等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规章,使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2、初步形成了环保部门综合管理和林业、农业、海洋、地矿、水利、建设等部门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和政策,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努力,有力促进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
3、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人员配备逐步得到加强。1995年底,已建立的799个自然保护区中,有536个建立了管理机构,占67%,有570个自然保护区配备了管理人员,占71.3%。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有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不能适应自然保护工作的需要。我国是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快速的经济发展,导致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环境受到污染,生态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迅速减少,危及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不能满足保护的需要。
2.自然保护区建设未能得到普遍重视,发展不平衡。长期以来,自然保护区建设一直未能很好地列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些地区和部门不理解自然保护的意义或仅从眼前和局部经济利益出发,不重视自然保护工作。目前,全国尚有9个省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到1%。少数地区甚至在已建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高强度开发活动,使一些自然保护区名存实亡。
3.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自然保护区建设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但长期以来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费主要依靠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部门经费中解决。由于经费所限,投入缺口很大。
4.缺乏一个切实可行的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近年来,自然保护区建设速度加快,使1990年编制的“全国自然保护区与物种保护‘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已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也给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使自然保护区建设布局和类型更加科学合理,把一些急需保护的地区尽快保护起来,及早制定我国
自然保护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5.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落后于建设速度。由于经费、人才、法制建设、土地使用权属等因素的制约,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明显落后于建设的速度。目前,全国尚有37.9% 的自然保护区未建立管理机构,31.5% 的自然保护区未配备管理人员,现有管理人员中科技人员比例也较低。这些都不利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开展,影响了自然保护区功能和效益的发挥。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四)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减缓和控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终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的;根据国情和国力,近期从抢救保护角度出发,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划定保护区域;到规划期末,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管理科学、执法严格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使我国的自然保护事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五)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自然地带的递变规律和自然资源的分布特点,全面合理地规划自然保护区。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2000年前,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重点放在热带、亚热带、温带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并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确定不同生物地理区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从抢救应该保护的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出发,把该保护的关键地区尽可能划定
为自然保护区。对因开发时间较长原生态环境消失,但其次生环境有代表性,或经人工恢复,或在保护条件下能自然恢复为有保护价值的生态系统,也应划定为自然保护区。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三、规划目标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总目标
建立一个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建设和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
(七) 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分为二个阶段
近期1996-2000年、中期2001-2010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一致。
分阶段目标是:
1996-2000年: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000个(其中国家级140-15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9%左右,加上风景名胜区,合计约占国土面积的10%;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法规体系,80%左右的自然保护区设置专职管理机构和配备必要管理人员,50%左右自然保护区具备基本的保护管理设施。
2001-2010年: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200个左右(其中国家级160-17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10%,加上风景名胜区,合计约占国土面积的12 %;形成完整的自然保护区法规体系,90%左右自然保护区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70%以
上的自然保护区具有较完善的保护和管理设施。
四、 规划方案
(八)自然资源的分布及丰富程度存在着地域分异规律
尤以自然生态系统和物种更为明显。为此,应根据不同自然区域来合理规划自然保护区。
(九)分区规划
根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自然资源分布特点等因素,参照1984年有关部(委、局)编制的《自然保护区区划》,全国共划分为9个自然区域。中国自然保护区分区规划见下表。
中国自然保护区分区规划表
┌─────────┬───────────────────────────────┐│ │ 规划目标期末自然保护区 │├─────────┼─────────────────────────┬─────┤│ 自然区域名称 │ 2000年 │ 2010年 │├─────────┼────────┬────────┬───────┼─────┤│ │ 数量(个) │ 面积(万公顷) │占土地面积(%│占土地面积││ │ │ │ ) │ (%) │├─────────┼────────┼────────┼───────┼─────┤│东北山地平原区 │ 160-170
│ 640-665 │ 5.4-5.6 │ ﹥7 │├─────────┼────────┼────────┼───────┼─────┤│蒙新高原荒漠区 │ 75-85 │ 2255-2385 │ 8.4-8.9 │ ﹥12 │├─────────┼────────┼────────┼───────┼─────┤│东北平原黄土高原区│ 100-110 │ 95-110 │ 1.4-1.6 │ ﹥2 │├─────────┼────────┼────────┼───────┼─────┤│青藏高原寒漠区 │ 32-37 │ 4290-4310 │ 24.8-24.9 │ ﹥26 │├─────────┼────────┼────────┼───────┼─────┤│西南高山峡谷区 │ 65-75 │ 330-370 │ 5.1-5.7 │ ﹥7 │├─────────┼────────┼────────┼───────┼─────┤│中南西部山地丘陵区│ 175-185 │ 200-295 │ 3.0-3.2 │ ﹥4 │├─────────┼────────┼────────┼───────┼─────┤│华东丘陵平原区 │ 215-235 │ 220-235 │ 2.6-2.8 │ ﹥3.5 │├─────────┼────────┼────────┼───────┼─────┤│华南低山丘陵区 │ 100-110 │ 105-110 │ 3.8-4.1 │ ﹥5 │├─────────┼────────┼────────┼───────┼─────┤│中国管辖海域区 │ 85-95 │ 450-480 │ 1.5-1.6 │ ﹥3 │├─────────┼────────┼────────┼───────┼─────┤│ 全国合计 │ 1000-1100 │ 8665-8960 │ 8.7-9.0 │ ﹥10 │└─────────┴────────┴────────┴───────┴─────┘
注:管辖海域栏的比例数为自然保护区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 ) 1、东北山地平原区。本区是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森林主要分布于大、小兴安岭、长白山等地,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原始林区,森林面积约占全国的1/4。草原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以西地区,尤以呼伦贝尔草原为我国仅有的两大个片高草草原之一。小兴安岭东南侧和长白山北端的三江平原是湿地分布比较集中的地区。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60-17
0个,面积达640-665万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5.4-5.6﹪;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的7﹪以上。 2、蒙新高原荒漠区。本区是八个陆地自然区域中面积最大的一个区,区内地貌类型复杂,气候干燥,地表植被稀疏而单纯,生态系统脆弱,对人为干扰非常敏感,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本区矿产资源丰富,又是未来国家开发和建设的重点,应抢救性地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规划到2000年,自然保护区总数达75-85个,面积达2255-2385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8.4-8.9﹪;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12﹪以上。
3、华北平原黄土高原区。本区是我国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长期垦殖和其他生产活动的影响使自然景观发生了很大变化,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但一些次生植被加以保护,促其恢复对保护生态环境很有意义。西部的黄土高原,由于植被的破坏已成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00-110个,面积达95-110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4-1.6﹪;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2﹪以上。
4、青藏高原寒漠区。本区自然条件非常独特,高原自然景观保存比较完整,高寒类型的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且极具代表性。人口稀少,开发强度低,适宜建立大面积的自然保护区。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32-37个,面积4290-4310万公顷,占土地面积24.8-24.9﹪;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26﹪以上。
5、西南高山峡谷区。本区是世界上高山植物区系最丰富的区域,古老和孑遗植物种类很多。同时,本区曾是第四纪冰川期动物的避难所,珍稀动物种类较多,邛崃山、凉山、岷山等地则是大熊猫的主要分布地,本区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地区。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65-75个,面积达330-370万公顷,占土地面积5.1-5.7﹪;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7﹪以上。
6、中南西部山地丘陵区。本区动、植物区系组成比较复杂,珍稀濒危物种较多。同时本区也是重要的粮、油作物产区。由于长期毁林开荒,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野生动植物种类减少,不少物种濒于灭绝。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75-185个,面积达280-295万公顷,占土地面积3-3.2﹪;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4﹪以上。
7、华东丘陵平原区。本区是人口最密集、工农业最发达的地区。由于长期开发,除少数山区外,原生植被残存较少。从抢救保护该地区残存的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出发,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15-235个,面积达220-235万公顷,占土地面积2.6-2.8﹪;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3.5﹪以上。
8、华南低山丘陵区。本区是我国热带雨林、季雨林分布区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但长期垦殖使天然林遭到严重破坏,动植物资源日趋减少。加强本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50-160个,面积达400-410万公顷,占土地面积3.8-4.1﹪;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面积5﹪以上。
9、中国管辖海域区。本区包括我国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和大陆架范围内的全部海区、海洋岛屿及海岸带。本区动植物资源丰富,有多种具有典型性的海洋生态系统。但由于盲目开发,致使许多珍稀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如文昌鱼、珊瑚礁、红树林等)。规划到2000年,全区自然保护区总数达85-95个,面积达450-480万公顷,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1.5-1.6﹪;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达900万公顷左右,占我管辖海域面积3﹪左右。
(十)分类规划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共分为三个类别九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其保护重点各有侧重。针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分布状况和特点,以及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现状,规划在继续加强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物、荒漠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等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同时,“九五”期间重点加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野生植物、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使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都得到发展,全方位保护好我国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十一)部门建设规划
林业、农业、海洋、地矿等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主要力量,各部门要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部门规章和国务院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除上述部门外,还要动员一切有能力、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各部门截止1995年底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及规划见下表。
部门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表
┌─────┬─────────────────┬─────────────────┬─────┐│ │ 已建自然保护区 │ 2000年 │ 2010年 │├─────┼───────────┬─────┼───────────┬─────┼─────┤│ 部门 │ 数量(个) │ 面 积 │ 数量(个) │ 面 积 │ 数 量 │├─────┼─────┬─────┼─────┼─────┬─────┼─────┼─────┤│ │ 总 数 │ 国家级 │(万公顷)│ 总 数 │ 国家级 │(万公顷)│ (个) │├─────┼─────┼─────┼─────┼─────┼────
─┼─────┼─────┤│ 林 业 │ 574 │ 73 │ 6100 │ 600-610 │ 100 │6050-6200│ ﹥700 │├─────┼─────┼─────┼─────┼─────┼─────┼─────┼─────┤│ 农 业 │ 37 │ 4 │ 316.6 │ 90-100 │ 10 │1240-1290│ ﹥110 │├─────┼─────┼─────┼─────┼─────┼─────┼─────┼─────┤│ 海 洋 │ 19 │ 7 │ 22.5 │ 40-50 │ 12 │ 70-100 │ ﹥60 │├─────┼─────┼─────┼─────┼─────┼─────┼─────┼─────┤│ 地 矿 │ 10 │ 2 │ 7.4 │ 30-40 │ 7 │ 25-30 │ ﹥50 │├─────┼─────┼─────┼─────┼─────┼─────┼─────┼─────┤│ 环 保 │ 149 │ 19 │ 1144.3 │ 180-200 │ 20 │1200-1250│ ﹥200 │├─────┼─────┼─────┼─────┼─────┼─────┼─────┼─────┤│ 其 他 │ 10 │ 1 │ 71.2 │ 60-100 │ 1 │ 80-90 │ ﹥90 │├─────┼─────┼─────┼─────┼─────┼─────┼─────┼─────┤│ 合 计 │ 799 │ 106 │ 7185 │1000-1100│ 150 │8665-8960│ ﹥1200 │└─────┴─────┴─────┴─────┴─────┴─────┴─────┴─────┘
(十二)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本着稳妥发展、确保质量、合理布局的原则,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和价值以及管理的状况,并适当考虑到区域分布,规划到2000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0个,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50个。在类型方面,重点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湿地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在分布范围方面,重点加强青藏高原寒漠区等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十三)管理规划
1.加快立法步伐。“九五”期间,重点制定与《自然保护区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细则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立法权的城市的地方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同时,国家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方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法规体系。条件成熟时,由国家环保局会同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起草《自然保护区法》。
2.加强管理机构建设。针对目前尚有1/3左右的自然保护区尚未建立管理机构或未配备管理人员的状况,规划分期解决。到2000年,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人员配备达到80﹪以上;到2010年,达到90﹪以上。
3.加强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规划“九五”期间,重点解决已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建设,并争取达到5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完成基本建设规划和投资;2010年前,7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完成基本建设规划和投资。
(十四)科研与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规划
1、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功能。规划重点开展下列方面的科学研究;
--生物地理区划在自然保护区区划中的应用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区划研究。
--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研究和全国生态监测网络的建立。
--自然保护区数据信息系统的研究和建立。
--重点保护对象和濒危物种的就地保护和人工繁育增殖技术的研究。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研究。
--自然保护区的效益和有效管理示范研究。
2.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管理人员培训班、鼓励在职人员自学和参加函授学习、建立自然保护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挂钩合作关系等措施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科技人员到自然保护区工作,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中所占的比例。
五、经费概算
(十五) 基本建设经费概算
实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6-2000年,所需基本建设经费总计为7.7亿元(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2亿元,地方级自然保护区4.5亿元),平均每年为1.28亿元;2001-2010年,所需基本建设经费为15亿元(其中国家级5亿元,地方级10亿元),平均每年为1.5亿元。
(十六)管理经费概算
根据管理规划,1996-2000年年均管理经费需求为1.63亿元,其中国家级年均0.73亿元,地方级年均0.9亿元;2001-2010年年均管理经费需求为2.95亿元。
六、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十七)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考虑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领导,从各方面给予重视和扶持。
--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将自然保护区建设列为本部门的工作之一,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动员全社会一切有条件、有能力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
--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自然保护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及全民族的自然保护意识和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使其自觉投入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中。
(十八)制定优惠政策,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
重点制定下列优惠政策
--扶持自然保护区发展政策。对自然保护区在实验区及其他外围地区,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的资源合理适度开发和经营,各级政府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应在资金和技术方面予以扶持,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科技人员待遇的优惠政策。通过提高自然保护区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解决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改善科研生活条件等措施,稳定科技队伍。
--科学研究的重点扶持政策。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大多数属于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范畴,各级政府科委和有关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在科研立项、科研经费安排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倾斜,以促进自然保护区科研工作的开展。
(十九)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经费问题
--建立经费主渠道。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费主要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自然保护区自筹和国内外捐助相结合的经费渠道。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开辟民间集资渠道。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国外民间团体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资助。
(二十)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组织宣传和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规和规章,逐步建立健全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和各自然保护区管理规章共同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依法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保障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十一)加强对已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各级环保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通过建立定期的检查制度,加强对本区域内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取得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资源遭到破坏,管理质量不合格的自然保护区采取限期整改和降级的处理;对个别因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已失去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区,要追查责任,并予以撤销,以确保自然保护区的质量。
(二十二)加强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示范工程建设
“九五”期间,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应在本地区或本部门所主管的自然保护区中,选择1-2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有效管理的示范工程,以推动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向高标准方向发展。
(二十三)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中,加强该地区控制人口和扶贫等政策措施的实施。
国家和地方的重点生态建设或资源开发工程项目应尽可能考虑有利于当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十四)加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在《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1997年11月24日 实施日期:1997年11月24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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