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度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水利设施、重要河段、重点工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做到责任落实,岗位明确,人员到位,监测记录真实,有效。
(二)加强对强降雨的气象预报和风险提示,了解、掌握、分析、判断,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三)充分发挥广播、短信、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报告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内知晓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会商研判,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群防群治。
(五)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防洪度汛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排查,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分线负责、分块负责”排查制度,加大对地质灾害和病险水库、施工场所、人员居住地和密集地等的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始终坚持动态巡查、重点核查和拉网式排查相结合,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报告,落实措施,加强监测,完善数据。
(六)在防汛防灾工作的重要时期和关键节点,乡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深入各防汛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严格追责。
(七)根据防汛防灾工作的实际情况,乡人民政府将组织村、社区干部群众开展一次防洪度汛综合应急演练,提高防汛防灾工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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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积极开展“应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乡小学校安排适当课时,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九)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天候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灾情统计、核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十)各村(社区)和乡级各单位要加强对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十一)进一步完善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纪律,对因组织不力、灾情传递不及时、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村(社区)干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按照乡人民政府对防洪度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各村(社区)在202x年7月19日前将落实举措和办法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安办。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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