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那种阴郁和冷酷的形象,但骨子里他们却都是多情而又善良的人。他对贫富差异的观点不屑一顾,是那种痴情的男人,同时他又不愿意和简爱分享他的秘密,可见他有很独立的个性。
罗切斯特先生比简爱大20岁
从要娶英格拉姆小姐,还有他扮成女巫的两种事情上看,他还是一个很有戏剧性的人。他不让向简爱隐瞒自己有妻子的事实,以及许多言语可以看出他有些独断专行。 那就是罗切斯特骗简爱说自己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了。简爱听后,要离开罗切斯特,罗切斯特要简爱留下来,
由于罗切斯特坎坷的经历以及他受到的打击,在他回到桑菲尔德的时候,心情非常沮丧,脾气也非常暴躁。在最初与简爱相处的时候,他总是表现得粗暴、傲慢、无礼。针对罗切斯特的态度,简爱即不针锋相对,也不奴颜婢膝,而是不卑不亢,绵里藏针,
当罗切斯特看了简爱画的画后,问:“你什么地方弄来的摹本?”简爱回答说:“从我的脑袋里。”罗切斯特挑衅地说:“就是我现在看到你肩膀上的脑袋吗?”对于罗切斯特侮辱性的话,简爱不愠不火:“是的,
... 或者说,简爱满足于自己的这种机敏、智慧,没有情感的宣泄或抒发。(当然,在书的前半部分用这种语调叙述,对她的性格表现是好的,但是,这里这样表达使我觉得她的冷酷无情)我也会想要相信她无时无刻在想着她的主人(因为象每一个读者,我把自己想象成简爱,想象自己参与到故事中),但是书中没有这种描绘。
由此看来,好像她并不是非常思念他。不是她早已未有任何迟延就答应愿意和圣约翰一起以兄妹名义到印度去传教吗?圣约翰没有和她一起去的原因是因为他想和她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去。如果他同意以兄妹名义去,很可能就不会有什么神秘的呼唤了,等不到那声呼唤就可能简爱早已去印度了,那么以后,她会一直贫苦而意志坚定的传教,一直到不是很久她就死在那里。
很清楚,因为她的性格是这样,一直是这样,即使爱情也没有使她发昏过片时片刻。倒是当她说“如果你能证明那是上帝的意志(我就嫁给你)”时,她是发昏了。很清楚,她不爱生约翰,但是她为了那个时代的虚伪的道德规定,宁愿放弃他,还自以为正确无比。象她那样聪明独立的人,凭她的心,难道没有发现那样的规定、那样的道德是错误的?她没有自己的判断?还是她更在乎社会的接受、道德的正确?这是真正的简爱吗?
但是她难道没有看到,如果他们在一起,她会帮他做很多事情,她并不是寄生虫。她认为自己没有钱就是依靠他而生活,这是强要说的理论,是她不了解他。什么是真正的平等?当他们一起生活时,她有权做自己的决定,有权和主人探讨,没有藐视她的自尊、尊严,这就是平等,而且她一直在他的身边享用着这种平等。并不是她有钱有地位了才平等。注重外在的这些东西,这是简爱吗?所以她的离开是为了追求平等也是荒唐的。借平等的口号离开自己深爱的人,背弃自己的内心,无异于一次自杀并杀死自己的爱人。这难道是真正的爱情?她怎么忍心?
这样说,是她不了解罗切斯特先生,是她不了解不相信真正的爱情。她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不是爱,而是社会的接受认同,对吗?或者说,因为没有道德上的“正确”,她就宁愿放弃。难道这就是简爱?
为 什么?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自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是超越世俗眼光的,可是看起来事
情却如此的不公平:罗切斯特为了爱,可以不顾门当户对的习俗迎娶一个身份低下 的家庭教师(这在当时是比女佣还低微的身份),也不顾隐瞒已婚而再娶要遭受舆论唾弃的风险,尊重简的意愿堂堂正正和她结婚;可是轮到简的时候,她只用一个 理由就选择放弃一切——“我不能够泯灭道德在而爱情里堕落”,也就是说,她认为即使罗切斯特的妻子已经疯掉,这个婚姻对罗切斯特而言已经死亡了,但她还是 世俗眼中名正言顺的妻子;她只要还活着,自己的身份就是世人眼里道德沦丧,没有名分,不被认可的“情妇”。——为了这个名分,她宁可不要爱情,不管这对罗 切斯特的打击有多大。有人说这是尊严,而我只看到她对世俗看法的重视,和对自己爱人的缺乏信心。她知道之前罗切斯特浪荡的情史,也抛弃过许多情妇,所以 “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走那些可怜的女人的老路”,她的想法是“和罗切斯特在一起,我可能会沉浸在幸福的幻境里几个月,但很快就会像那些女孩们一样被厌倦,被 遗弃。”——她不相信别人,即使是罗切斯特;她也不相信感情,始终认为理智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武器。只是用来对付痴心一片的罗切斯特,简,你好残忍。
而 这个可以为了爱而不顾一切傻瓜啊,却远不如他爱人那么决绝和放得开。当一切曝光于天下,他不在乎全世界的眼光,只是不愿意失去自己最爱的人。他暴怒,咆 哮,威胁,忏悔,哀求,甚至几乎动用强制的占有,只为了能够留住她在自己身边。可惜简的心意是固执的,无坚可催。当这个男人开始因为绝望而抽泣时,我的心 跟着碎了一地——正是因为他的深情,我爱他到至今。
简还是悄然离去了,只带走了她心目中高于一切的尊严,当然,也有对这份爱斩不断,挥不去,化不开的思念。(3)重逢接下去我在下半本书里痛苦地煎熬。简似乎很好,心里埋藏着对一个人的思念,却可以坚强地生活下去。只是那个爱情高于一切的罗切斯特,他能坚持多久?
终于在超自然力量的帮助下,这个坚强得有些铁石心肠的女人终于决定在漫长的数年
后回去看她的爱人了。连打听消息都要保持矜持,拐弯抹角。我有时候真的怀疑她对他的爱,究竟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深。
桑费尔德已经不复存在,昔日富有和尊贵的罗切斯特,如今已经在火灾中失去了一切,甚至还包括视力和一只左手。——他本来可以没事,只因为这个善良的人冒着生命危险想要救出那个他本来应该痛恨致死的纵火的疯女人。
简 依然不紧不慢,按照自己的节奏找到了罗切斯特。和久别的爱人面对面重逢,她居然可以看着失明的罗切斯特从出现到消失,没有拥抱,没有激动,连招呼也没有, 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然后走进去和仆人打了招呼,问了事情,然后才正式去见罗切斯特——而且居然是先打了半天哑谜,最后才对可怜的罗切斯特说明自己是谁。我 真得很想知道,简究竟在想什么?爱一个人,怎么可以将爱情控制得如此收放自如?我不懂,真的不懂她。
在思念,煎熬,痛苦和绝望中的罗切斯特终于找回了他最爱的人——或者应该说,她终于肯让他找到并得到自己了。故事终于圆满谢幕——对于我,最中意的男主角有了理想的结局,还要求什么呢?毕竟,他在书里,我在世上。我很爱他,而他只爱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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