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府信息资源开发模式研究与启示
[摘要] 政府信息资源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战略资源。本文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政府信息资源开发模式的研究,总结具有代表性的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及其特点,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进行合理借鉴,以期促进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 信息; 政府信息资源; 开发模式 1 国外政府信息资源商业化开发的现状 发达国家很早就重视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如美国政府把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作为发展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重点。法国政府一直奉行信息自主的独立政策,重视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建立以及信息的传播和利用,避免过分依赖别国的信息资源,同时注意保护本国文化和国家主权。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开始了对政府信息资源商业化开发的实践。从具体运作方式看,政府信息商业化开发可采取公私合作、民营化、用者付费等多种形式,并取得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两大类。
2 美国模式:文化政策双重引导 + 完全市场化 在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美国走在世界前列。美国的信息文化传统中非常注重公共信息的公开、共享,美国公众非常支持政府信息资源的商业化开发利用,这为政府信息资源再利用活动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信息政策,引导个人和私营部门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了使公众享受电子政务建设带来的好处,美国先后制定了《电子信息自由法》(1996)、《电子政府法案》(2002),使公众能有效地获取电子化的政府信息资源,大大推进了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在良好的信息文化推动下,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信息政策、法规,建立了一套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简单明确的法律体系,引导个人、私营部门参与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了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商业化运作模式的蓬勃开展。这种模式有3个主要特色:
(1) 在政府信息的公共获取权利上,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政府限制信息自由,为民众获取信息提供了宪法依据。
(2) 在政府信息版权上,明确禁止联邦政府对其掌握的任何文档拥有版权,更不可从中谋取经济和法律利益。这使得所有政府信息都成为一种公共资源。
(3) 在市场竞争上,严格限制政府机构进入商业信息开发领域,防止它们与私营机构进行竞争,与民争利。例如在1980年美国普莱西德湖冬奥会期间,美国国会就规定美国国家气象中心不得为奥运会提供天气预报信息服务,因为国会认为这属于商业性气象信息服务领域。
3 欧盟模式:政策引导 +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
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才引起欧盟的重视。一方面,它制定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政策;另一方面,它还积极推动欧盟范围内政府信息资源再利用机制的建立。包括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丹麦在内的 20 个欧盟成员国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大部分欧洲国家采取一种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 近几年大部分欧洲国家出台了《信息自由法》,允许民众获取政府信息,但也允许政府机构拥有对信息的版权。因此,如无政府授权,任何社会机构
都不得利用政府信息进行商业性开发。
(2) 许多欧洲国家允许政府部门通过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来盈利,以弥补政府经费的不足,甚至有些国家还详细规定了各部门的“创收”比例(即信息盈利占部门支出的比例)。
(3) 在政府信息商业化领域,政府与商业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如政府信息工作外包、公私合营进行信息开发、政府向商业机构出售信息专营权等。
4 国外政府信息资源开发的启示
目前美国的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远远高于包括欧洲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这与美国采取的完全市场化模式是分不开的。因此从实际效果的角度来看,完全市场化模式更有利于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从国外政府信息资源开发的实践来看,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促进了信息产业的繁荣和就业的增加。气象、地理、商业、交通和专利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得到了广泛深入的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已经在最近几年迅速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并且还会继续创造。我国政府信息机构可通过进一步挖掘所拥有的公共信息的内在经济价值、积极寻求与社会其他信息机构的合作、不断开放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市场和有效的公共信息经营来实现组织的自我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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