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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 副本

2024-07-22 来源:易榕旅网
xx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在我镇建立“大综管”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能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自治区、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以建设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突破口,落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我镇“大综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打、管、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面的综治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快速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以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大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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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通过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基础构筑牢固,实现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突破的工作成效,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建设标准

加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核心是重新优化配置镇综治信访维稳资源,落实“五个重在”(重在加强领导,重在整合资源,重在健全机制,重在增强素质,重在解决问题),具体要做到“八个统一”:

1.统一配强领导选好干部。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信访办、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劳动与保障分局领导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其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中心专职副主任,在此基础上抽调一名干部任专职副主任,充实中心力量,协助综治办主任抓好中心日常工作。选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为中心工作人员,保证中心作用发挥。

2.统一调整改善硬件设施。在镇党委、政府便民服务厅作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地,第一时间受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处置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室,设3个功能区,即一个接访受理大厅,一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区,一个联席会议工作区。

3.统一实行集中办公运作。要求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集体办公,结合我镇实际,将公安分局信访室、劳动分局信访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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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矛盾纠纷较多的部门纳入集中办公范畴,实现一套人马统一运作,形成合力。安排中心副主任统一轮值,做好交接班登记,并按照实际相对固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工作人员。由于各部门另各有自身职责,在统一办公运作的基础上,仍应分清职责,做好所属工作。

4.统一规章制度公示上墙。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标识要醒目,中心组织架构图、中心职责、扇形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服务承诺、监督联络电话、调解反馈公示牌、工作人员职责、业务规章制度等都要公布于众。

5.统一规范中心工作流程。认真按照“扇形工作流程图”,规范调处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手段,“三级联动、六方联调”、优势互补、协调配合联合调处工作运行机制,力求把矛盾纠纷当场解决;对当场解决不了的,由综治办主任审签分流调处,调处结果及时反馈,务必做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

6.统一规范工作台帐簿册。按照县综治办统一制定的5个基本台帐簿册,由中心总台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每宗案件、每件纠纷和每个工作程序如实录入,记录要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并要分类归档,做到日清月结,有档可查。

7.统一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学法律、学政策、学群众工作方法,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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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解决“应知应会应懂”问题,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善做群众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公安、劳动等部门要分别抓好系统内的培训。

8.统一抓好量化绩效考核。构建中心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心工作干部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实绩档案考核制度,按照“3+6”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把“三级联动、六方联调”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大胆探索,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中心建设工作。

(一)提高认识,积极动员。

通过召开学习会、动员会、观摩会,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提高全镇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完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现实意义,有效增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为深入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和其他综治措施的落实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1)成立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领导组: 组长: xx 副组长:xx 成员: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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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支书,村长及各企事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 副主任: xx 成员:xx

(2)各村委会成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各村委会设立融调解、治保、信访、普法、社区矫正多位一体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党支部书记任站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副站长。抽调3名人员为工作人员。

五、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经常性的开展信访及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组建、指导辖区治保会、调委会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研究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2.定期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获取内幕性、深层次性情报信息,并做好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动向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

3.制定完善镇、村两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收集、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关资料。

4.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村工作站的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培训。

5.及时总结、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六、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运行程序

工作运行程序:按照“资源整合,集中办公----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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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指派----归口办理,综合治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四个步骤进行操作。可以概括为“强化五个机制,实行五个统一”:

五个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中心是代表党委政府收集村情民意、依法化解矛盾、统筹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机构,镇党委主要领导对中心负总责,配齐中心主任、副主任,并从镇机关中选拔5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中心,专门从事中心工作。

2.工作运行机制。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中心接访分流制度》、《中心矛盾纠纷调处结案标准》、《中心案件回访制度》、《中心案件办结归档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接访、分流、办理、督导等工作。

3.责任追究机制。对因推诿扯皮、调处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恶化的工作人员和村工作站实行责任追究。

4.经费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负责中心的办公经费,保证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信息共享制度。通过集中办公,综治、公安、司法、信访、土地、民族宗教、安监等部门信息交流达到日常化,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中心排查不安定因素、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镇中心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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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中心其他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中心主任审批调处。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和部门。各类矛盾纠纷在中心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中心主任批准,汇同单位和部门关限时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中心全体人员参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中心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镇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综治、信访、司法等各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任务,可以由中心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部门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村工作站对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中心反馈结果,以便中心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中心对村工作站工作实行跟踪问效。

七、工作制度

为确保中心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务实运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以下7项工作制度:

(一)首问首接负责制度

1.镇、村两级中心(站)首次接访人员是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承办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第一责任人和第一责任单位要对整个案件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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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镇、村两级中心(站)的主任为首问首接负责制的主要责任人,对重大疑难案件要直接处理,亲自过问。对涉及部门较多的案件要协调督办。

(二)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

1.镇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不安定因素排查分区分线责任制。 2.镇、村两级中心(站)工作人员要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填写《不安定因素排查登记表》上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签字后汇总、批办、存档。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联席会议制度

镇中心必须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报告,研究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动向,协调督办重大矛盾案件。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联席办公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镇党委。

(四)案件限时结报制度

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实行案件限时结报制度。镇中心和村工作站,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调处,按规定时间进行结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依法调处,确实调处无效的,积极引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全力防止矛盾激化。

(五)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镇、村两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坚持做到以经常性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每周安排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并做好记录。镇政府将每月28日定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日,镇中心汇总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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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梳理,对易激化、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出预案和防范措施,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跟踪督查落实,积极妥善处理。

(六)责任追究制度

镇中心对来信来访及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列项,建立台帐,并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级及以上部门下转的信访纠纷由党政一把手交办单上逐件进行批示交办,村直接反映的一般纠纷由中心直接办理。交办单位领导签批并经中心登记后统一送交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限期落实。责任人必须如期反馈调处结果并移交相关档案。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村及相关部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纳入半年考评和年终目标考核。

(七)奖惩制度

镇中心、 村工作站每调处一件复杂疑难纠纷,未出现反复或者上访,奖励100元;每调处一件一般性纠纷,未出现反复或者上访奖励50元.对调解不力,造成上访等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件从奖励中扣除50元。

八、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村制定方案、动员部署(9月10日——9月20日)

各村要建立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传达大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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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组织体系建设(9月21日——9月25日) 此阶段各村必须完成工作站机构建设,办公设施及场地的落实,工作流程及各种制度上墙工作。

第三阶段:新机制运行(9月26日——10月20日) 各村必须按镇中心的布置和安排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及时反馈,规范操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0月21日——10月30日) 11月1日起,由镇纪委组织对各村委会工作站建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和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村实行问责处理。

九、保障措施

建立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整合综治资源、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的需要,是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建立和完善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镇政法委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督查和指导,及时解决中心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措施和制度的落实。

镇、村要加大投入,将中心(站)建设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支出计划,并逐年提高,专款专用,确保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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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信访 维稳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政法委、纪委办公室

xx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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