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配备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生产作业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 组织机构
3.1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全面领导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2 公司成立安全部,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1.1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机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技术总工、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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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安全部副主任、机械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工会主席、行政人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各项目经理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具体管理公司日常职业卫生工作:
主 任: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全部副主任
成 员:安全部成员及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2 公司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3 公司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4 公司为员工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4.5.1 安全部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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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安全部设置一名成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
4.5.3 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相关方针政策;
4.5.4 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指标,并组织实施;
4.5.5 对员工进行岗前、在岗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5.6 对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4.5.7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5.8 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5.9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5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5.1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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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4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5.5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其他防治职业病的措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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