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层,建筑面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和 双方本着在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包括 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具体工程内容: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日历工期 天,逾期1天按 元/天执行罚款。
三、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若达不到合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修期限: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大写:¥ 元) 合同单价:
付款方式:
工程量结算办法:
1、按国家现行工程量规则进行计算 2、试用期后乙方中途自行退场或由于工程质量或其他乙方原因被甲方清 场,仅计算具备交工条件的工程量且按60%计量并按合同单价八折计价。
五、甲方负责事项:
1、向乙方传达现行有关法规条例、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按照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前列出书面计划甲方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的供给工作。 6、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若乙方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拨付,待达到要求后拨付。
7、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8、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六、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认真落实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
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6、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0、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甲方的处罚决定。
乙方职工的劳保用品,医疗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中不听指挥违章作业或自身过失造成的伤亡事故,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属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劳务费扣除。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具体用工人数应根据合同签订的工作量定。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试用期为七天,如在使用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清除出施工现场,并有权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
5、材料到场乙方必须自觉卸车,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的承诺
1. 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搞好食堂宿舍的卫生。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罚款时,乙方应接受。
2. 乙方违法违规,质量不合格,无故拖延工期等原因让甲方清退出场,乙方无条件
退出,决不无理取闹。
3. 如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时,乙方决不聚众闹事,上街堵路、围攻甲方,如出现以上情况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处罚。
八、劳务费的结算
1. 按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量,不得发生任何零工。
2. 如在验收过程中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签订的质量标准,则下浮 50% 结算。 3. 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清除出施工现场,同时成品工程量下浮 50% 结算。
4. 乙方不能在工程进行中进行威胁甲方涨单价或停工,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劳务费的 20% 作为经济赔偿。
九、乙方必须执行的处罚标准:
1、在工地内打架斗殴罚款500-1000元/人次。偷盗公共财物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人次。同时乙方偷盗甲方的设备料及损坏其它物品则按原价双倍赔偿。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对一切违反工地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乙方责任人进行罚款1000-2000元。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延误工期,每天按1000元罚款,如中途无故撤走职工队伍,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劳务费,并有权索赔经济损失。
十、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合同约定包括质量保修和付款,合同自行失效。甲乙双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事项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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