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医院公务接待制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1、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
2、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外来单位应当向本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接待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5、公务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医院的开展。
6、公务接待住宿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医院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执行政府规定的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医院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医院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7、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统一要求,不得擅自提高标准,超标一律自行负责。
8、公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
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9、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超范围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0、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原则上不派随行车辆,确需提供随行车辆的应严格控制数量。
11、医院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12、医院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本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的标准,并定期对其进行调整。
13、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14、定期汇总院内公务接待情况,报财务科、纪检监察科备案。
15、医院相关科室按年度组织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全院监督。
16、医院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
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杜绝奢侈浪费。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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