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防火防控工作方案

2021-06-30 来源:易榕旅网

  为深入推进“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20_至20_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门防字[20_]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张翠萍任组长、副调研员陈寿东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切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民政系统消防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力度。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食堂、建筑装修工地、居民小区、林地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及“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装修情况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清剿火灾隐患行动。着力解决消防行政许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可燃材料装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二)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自查整改,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要核查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确保安全可靠。要在明显位置设立禁放标识和防火提示牌,加强周边巡视,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弱势群体监护,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常年卧床病人、精神病人和智力缺陷人员的关注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宣传活动,指导各镇对五保对象、敬老院入住老人、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生活起居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签订《消防安全防范告知书》、《消防安全监护责任书》,切实排除住所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安全监管措施做到“账单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安全”,杜绝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20_年12月至20_年2月,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出租房屋、单位食堂、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场所,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加大值班巡逻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隐患。

  (五)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20_年12月下旬至20_年2月上旬,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力量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节日特别是烟花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对施工现场、养老机构周边要设立禁放标识,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品、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四是对节日接待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场地、生产场所、出租房屋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20_年2月上旬至3月中旬,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养老机构、婚姻登记中心、光荣院、装璜厂、社区中心、天山陵园、殡仪馆等服务保障单位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好现场执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面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年11月中旬)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近期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区民政局20_至20_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严格组织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年11月中旬至20_年3月中旬)

  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协调、督查验收事宜;要抓住本科室、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和消防安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摸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台帐建立、隐患摸排整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提交局党委研究处理。

  (三)总结考评阶段(20_年3月下旬)

  20_年3月下旬,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区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有的放矢,认真研究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对本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信息反馈。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请于20_年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阶段小结,20_年12月26日、20_年1月25日、2月24日前分别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20_年3月21日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所有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局办公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