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进入夏季,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班主任作出如下承诺: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严格贯彻执行《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和《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
2、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一会”: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和技能。
3、熟悉学校附近或班级学生到的村周围的河段及池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教育学生如遇同伴或发现他人溺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降低重心借助棍、绳和衣服等可用于救生的器材进行施救,同时大声向成人求助,或打110求助。
4、利用班会、主题班队会(或团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5、每天上课前及时清点人数,并了解学生下河游泳动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做好每天上、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等事故教育提醒工作。
6、广泛开展“安全教育进家庭”活动,深入学生家庭,特别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家庭,宣传安全知识,提醒家长(监护人)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与每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承诺书、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到每个家庭、家长、学生手中;通过家长会、家访、小手拉大手、学校网络、QQ群、微信、电话、校讯通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联系家庭、家长,经常提醒他们时刻关注孩子安全,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7、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学生溺水情况及时施救并及时报告学校。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发生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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