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专项集体合同

2022-09-21 来源:易榕旅网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本单位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由企业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公司工会为代表的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企业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企业支持工会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设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

  第二条本单位参加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基层工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主要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第四条企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第五条企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

  第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对新工人和调岗工人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第八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第九条本单位成立由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条款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条款的履行情况。

  第十条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年。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各一份备案。

  甲方:×公司乙方:工会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