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往往是干着急没办法;在中央政府,则既要顾及民生,又要顾及增长;在有些地方政府,则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在开发企业,则是乐得水涨船高,国企无责任,民企无义务。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强力持续的政策意志,没有足够明朗清晰的政策宣示,仅靠“增加保障性用房”、“加快建设廉租房和普通租赁房”、“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的住房”以及“依法对那些圈地不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等传统手段,恐怕是很难打破以往“房价越管越涨”的现象,更遑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要实现“合理房价”。
并且,要实现“合理房价”,总要有个参照。这就需要一个关于房价的公允标准或者指标体系,但到现在,值得公众信任的、堪称独立公允的房价指标却仍未诞生。统计部门公允吗?按照“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来衡量,我国房价不仅没问题,甚至已经远远落后于群众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中介机构公允吗?按照易居中国的说法,“20xx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面积和土地开发面积相比20xx年分别减少了18%和19%,这就意味着20xx年房地产市场仍存在土地供应跟不上住宅销售供应的情况”,“供不应求”必然导致“房价继续上涨”;至于学者专家,常年抛头露面,其社会信用早已破产,不提也罢。
房价问题并非一个孤立问题,不可能以机会主义的态度、急用先学的手段,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房地产市场的乱象和宏观经济的根本矛盾紧密联系———房价暴涨与制造业产品的低成本、低毛利率一脉相承;资金热衷投机楼市,反映了其他投资领域的高风险、低收益……一言以蔽之,楼市的乱是经济痼疾的反映,不可能脱离经济结构调整去谈楼市正本清源。但迄今为止,中央层面的经济结构调整意图到了部门和地方,或被解释为产业结构调整,或被解释为企业产能整合,仍缺乏足够清晰一致的共识。
综上可见,自上而下,对房价问题,如果既无新手段,也缺乏比照标准,不能触动问题根源,又让我们拿什么去建构信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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