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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皮革进料加工协议

2022-04-09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全程代理 房地产公司开发的 项目,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予以共同遵守:

  一、 代理项目名称 。

  本协议代理项目坐落于 , 开发商为 公司,开发面积为 平方米,该项目为商业项目。乙方代理销售面积为 平方米。

  二、 代理销售期限

  1:乙方的代理销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为开盘之日起算 个月项目结束。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任何区域指定其他代理商。

  三、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及费用

  1:甲方应承担该项目售楼中心装潢、布展及办公用品、活动展品、售楼资料、电话、水、电、网络等看房交通工具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甲方负责支付本项目的策划推广费用(包括策划、报广、电视广告、售楼书、制作沙盘等费用);该费用应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有销售的法律文件(见附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4: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5:甲方协助乙方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及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具体销售的房源表及销控表。

  6:甲方委派专人收取购房款(含诚意金、定金、首付款、办证费用)。如甲方超出10天未给乙方结算相应的佣金,乙方自第11日起有权代收定金或诚意金,直至甲方结清乙方代理佣金为止。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式委托乙方为 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委托书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宣传、看房车一辆。

  9:甲方对乙方销售可提出建议,但不得干扰乙方销售。

  四、 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义务

  1:负责销售及办公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及薪资待遇费用。

  2:销售佣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制定计划推广活动(包括市场定位、营销对象、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报广等)。

  4:根据甲乙双方达成协定进行广告策划、宣传派送、宣传售楼书及DM单。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售楼宣传活动。

  5:乙方提出的营销策划、房号推售、价格方案须通知甲方。

  6:全程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完成本协议的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 项目的代理公司,不得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名

  誉及企业利益,在销售过程中,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楼盘特征及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7:乙方负责联系督促业主办理购房合同及登记手续,并督促业主按时

  提供按揭资料供甲方办理按揭等相关手续;

  8:乙方参与该项目的园林设计、户型设计并给予建议;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不能正常履约并造成工程 延误的,乙方的销售日期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乙方销售佣金不受影响;

  10:乙方应确保不得将已成交客户资料向外泄露;

  11:乙方销售人员应详细建立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记录,并每周向甲方 提交销售进度报告和下周工作计划书,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状况及时调 整销售促销策略;

  12:乙方负责组建管理销售业务管理部(含接待、房源管理、按揭登记)。

  五、 定价原则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写字楼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商业部分平均售价不得低于 元/平方米。

  2: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售价溢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3:如因市场原因房屋出现滞销,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价格调整下浮,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比例不变。

  4:甲方负责与银行、公积金贷款等部门的协调,督促购房客户办理按揭及下账。

  六、 项目广告费用比例及实施比例

  1:该项目广告费用比例支出按总项目成交金额的 %支出。 2:实施比例按阶段支出如下:

  (1) 第一阶段比例为 &

  (2) 第二阶段比例为 %

  (3) 第三阶段比例为 %

  (4) 第四阶段比例为 %

  3:甲方应按上述广告支出比例实施,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上述广告支出造成乙方销售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正常结算代理佣金。

  七、 项目目标设定

  1: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阶段任务完成如下:

  (1) 开盘后4个月完成任务累计30%,回笼资金 元;

  (2) 开盘后8月完成任务累计50%,回笼资金 元;

  (3) 开盘后12月完成任务累计70%,回笼资金 元。

  (4) 开盘后16个月完成任务累计85% 回笼资金 元。 2:甲、乙双方约定该项目代理时间结束时,乙方需完成该项目任务的90%,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

  八、 代理费用佣金结算及代理费用的奖励

  1:双方约定 项目佣金按按该项目总成交额的 %提取代理佣金。

  2:溢价部分:

  甲乙双方约定超出甲方核定平均单价部分,甲、乙分配比例为:甲方 %,乙方为: %(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即:面积*超出单价* %支付。

  3:结算条件及结算方式:

  (1)客户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2)如属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乙方提供完整材料后支付,程序如下:

  ①定金及首付款到位后,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该客户已交房款代理佣金;

  ②该客户提供完成的按揭资料或公积金贷款资料后,甲方 按合同支付该笔合同贷款额佣金;

  ③ 如该客户属一次性付款,按实际到款额,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溢价部分

  购房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交付定金及首付款超出甲方核定的单价,甲方 日内支付乙方溢价代理佣金。注:超出甲方核定单价部分*面积* %=乙方应得佣金。

  (4)结算时间

  乙方的销售提成按月领取,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乙方领取销售提成时,应提供销售结算清单。

  4:代理佣金费用的激励

  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指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乙方超额完成某阶段任务的。

  ①完成12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1%代理佣金奖励; ②完成15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2%代理佣金奖励; ③完成200%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代理费率整体上调0.4%代理佣金奖励。

  5:为确保在销售过程中,对工作规范负责及更好的完成甲方判定的任务指标,甲方每月暂扣乙方当月10%的佣金提成作为完成各阶段任务的保证金,甲方分 个阶段对乙方项目任务指标考核,如乙方完成 阶段的任务指标,甲方应在该阶段返还乙方保证金,如未完成该阶段任务,下阶段累加完成任务,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甲方退还各阶段暂扣保证金,若该合同项目期止,乙方未完成项目的 ,最后一个阶段的 %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6:为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各个阶段销售任务指标,

  如属甲方原因:

  ①甲方资金为到位,延付项目竣工。

  ②该项目政府相关合法文件不具备,影响销售无法进行。

  ③该项目因施工合作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销售无法进行。

  上述原因造成客户退房或不履行合同,造成乙方某阶段任务未完成,甲方视乙方完成任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九、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

  1:该合同自双方签字,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如乙方提前完成全部销售任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均 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4: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完成合同规定应尽的义务,导致合同不 能实现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5: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用,超过7天视甲方违约,甲方 需向乙方赔偿应结佣金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6:甲方在乙方代理该项目期间不得再将该项目转代理给第三方。如甲方违约,甲方视乙方完成该项目任务,按合同结算代理佣金。

  十、补充协议

  1:如属甲方关系购房,造成不能按时回款或提供相应的购房材料,甲方视乙方完成该笔任务,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业务的代理佣金。 2:非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给任何客户折扣,特殊情况如遇个案团购(购买套数较多)、施工补偿房甲方同意后做个案处理。核算乙方任务、乙方佣金按合同第八项第一条结算比例不受影响。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现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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