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
本人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男,汉族,20xx年生,身份证号。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申请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