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汉族,出生 年 月 日,地址:。(以下简称男方)
女:,女,汉族,出生 年 月 日,地址:。(以下简称女方)
那男的和那女的.认识,介绍后相爱了。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上生孩子。双方往往因性格不同、观念不同而产生纠纷,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
二、已婚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人民币元,必须按时按月足额支付到女方银行账户。教育费和医疗费凭发票由男女双方承担,直至孩子独立生活。
三、男方及其家人只能在每周六上午接孩子,周日晚上不影响孩子休息,其余时间由女方及其家人照顾孩子。
四、未经女方及其家人同意,男方及其家人不得私自将孩子带到其他地方或国外。
五、子女户口现随男方,在完成离婚手续后,男方必须无条件协助女方将子女户口迁到女方所在地。
六、儿童的儿童保健、各种疫苗和脐带血在脐带血库中的保存,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夫妻共有成都所有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备案号:),离婚后归男方所有,未付抵押款由男方支付;办完离婚手续后,女方应配合男方到公证处办理房屋公证后男方授权的委托书;男方支付女方人民币1万元,离婚时一次性支付女方。
八、离婚后,房管男可以单独处理,如房管部门需要女方配合,女方应无条件配合男方办理过户手续等。
九、因支付房屋首付款,向男方父母借的1万元债务,由男方归还。双方无其他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X.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
XI。本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生效。
男: 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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