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细则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公司内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管理,每日需在考勤登记本上进行出勤记录(出差人员除外)但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应在次月3号之前将当月考勤记录汇总成表,递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交财务部汇总结算当月工资。
3、公司内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此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利安排加班(需到人力资源部考勤处办理加班手续)。
4、考勤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逐日登记的员出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人力资源部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包括:员工姓名、应勤天数、应出勤天数、迟到、早退、矿工时间(天数)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矿工;
6、考勤员应严格按考勤制度,跟据实况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7、超过规定上班时间(8:30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或未在考勤登记本上考勤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8、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属部门经理请假批准,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9、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矿工:
(1)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
10、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1元/分)
(1)迟到、早退按一次每人次扣除5分;
(2)矿工半日,扣除20分,矿工一日,扣除40分;
(3)当月矿工累计3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公司设立全勤奖,对每月出勤满的员工进行奖励,30分/月;
(5)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总经理批准,除每月的奖励外在可嘉奖150分;
(6)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50分;当月超过4次,全公司通报警告一次;
(7)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
①公司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
②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经单位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等,不享受公司里的奖金,按实际学习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二、请假管理
1、公司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2、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病假系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2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病假的批准权及要求:
员工因病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天,超过时间需延长假期者,须持县区级正规医疗机构医师的证明及病历,且加盖医院公章。
(1)病假2日以内,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超过5日,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5、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6、事假的批准权限:
(1)事假2-5日内,经部门经理室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假超过5-7日,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婚假:员工结婚请假七天,子女结婚请假三天,兄弟姐妹结婚请假一天。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丧假三天,其他一天。
产假:实行晚婚晚育的产假为3个月,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享受产假,产假期内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费300元。
7、部门经理及负责人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的批准权限,一律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同意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8、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职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9、员工请假后由直属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负责人请假、外出、开会、出差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综合部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急办的工作事项要相应的交接;
10、请假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11、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处;
12、职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三、劳动纪律管理:
1、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管理需要,可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但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研究由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2、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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