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店员管理制度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遵守《员工手册》的各项要求。
2. 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服从店主及店长领导,完成店主、店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绩效。
4. 同事间和睦相处,遇事不推诿,不意气用事。
5. 对待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工作期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6. 每天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每周周四替模特更换衣服一次,
7. 保持店面整洁,每天打扫卫生和拖地,每周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8. 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
9. 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10. 在店内手机关闭铃声调震动,有客人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当班时间尽量不要有朋友探访,特别是
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11. 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2. 非经同意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13. 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4. 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 薪酬奖罚制度
1 新店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薪酬为每月基本工资800+每月个人销售额提成,正式店员薪酬 为每月基本工资900+每月个人销售额提成,工资结算时间为每月10号。 每月个人销售额按当月每班次当值班店员所开出销售单销售额平分后累计而成,每月按销售业绩评选每月销售之星,并给予给现金100元奖励,每周一下午两点开短会总结本周销售业绩和注意事项,并公布上周每个店员销售额,最少的店员负责本周店铺玻璃的清洁。
2 店员销售衣服一次开单销售两件奖励5元,三件及以上奖励10元,奖励由当班店员平分。 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相关店员的月结工资中扣除。如收取假币则在收假币的店员的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3 店主对整一个农历年度的销售总额设立一个目标,若农历年度结束核算的年销售总额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农历年度结束日仍在职的店员可获得年度个人销售总额的1%的年终奖金。 计算出来的年终奖金发放日为过年前,核算年度期间离开的店员将不予发放年终奖金。
三 工作日及休假制度
1 店铺营业时间为10:00----22:30, 按时上下班, 每月累计迟到3次及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2 店员每月可以享受3天带薪假期,休假需提前两天告知店长。
3 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当月假期休完后确实需再请事假,所请事假将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4 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3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所请事假超过5天,将扣除当月提成。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5天,将失去获取年终奖金的机会。
5 店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同意后方可辞职,否则扣除最后一月的工资及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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