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管理,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提前一天到教务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
二、上课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进行准备工作。下课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设备,切断电源,盖好工作台,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关门离开。
三、关闭投影机,必须先用遥控器关掉投影机灯泡,过几分钟等投影机的风扇停止转动后,才可切断总电源。否则将会大大缩短投影机灯泡的使用寿命。
四、教师在课前需安装教学课件的,须事先与管理人员联系,经允许方可安装。教师应自觉对所有教学课件、存储设备进行杀毒处理。
五、每次上课,教师必须检查有关设备,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六、学生不得乱动多媒体设备和工作台上的按钮,造成损坏需按实赔偿,并视情节和性质给予纪律处分。
七、课间休息不得播放与教学无关的'音乐、影碟、录像等。
八、使用时,不能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能擅自移动、拆卸任何设备,不得将设备带出使用。如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软件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采用常规手段教学,并及时告知教务处。
九、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爱护环境卫生,不得乱抛杂物,不得携带、食用零食。
十、教师须认真组织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须按原班级座次表排定座位,对个别学生破坏公物、污损环境等行为须及时制止和教育,责令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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