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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公开承诺书

2020-02-22 来源:易榕旅网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和经办全县各类企业职工、三类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业务和企业职工医疗、工伤保险业务。

  (二)组织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业务资料,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负责征集、管理、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四)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健全全县社会保险会计、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我县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和信息。

  (五)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了解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

  (六)认真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养老保险参保

  (二)养老保险关系变更

  (三)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四)企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支付

  (五)本地及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三、服务对象

  全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四、服务承诺

  (一)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自觉把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搞好服务作为社保经办机构的天职,想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所想,急其所急,办其所需,积极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手续简要明确,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遵守规定和承诺的时限,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高,各种便民服务设施齐全。

  (二)办事公开透明。以公正、便民为基本要求,凡能够公开的全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把政策交给群众,树立“阳光单位”、“阳光政策”、“阳光服务”的新形象,对各股室的职责任务、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纪律规范通过匾牌上墙形式向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着装整洁,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

  办公电话: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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