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要求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要求被申请人赔偿1月9至1月17日期间经济损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X年10月22日进入申请人处从事商务经理工作,合同期限自X年10月22日至X年10月21日,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被申请人于X年12月30日分别向申请人处的总经理乔某、董事长冷某以及人事经理匡X口头提出辞职,口述原因是觉得自己无法胜任此岗位,1月6日左右,申请人找被申请人沟通确认辞职事宜,?此时被申请人反悔当初自己提出的口头辞职申请,并因此与申请人发生争吵,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请人愿意留下,则继续留用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消极对待,不予明确表态,考虑到该职位是非常重要岗位,若人员心态无法稳定,对申请人运营管理影响巨大。因此,申请人于1月10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书面和邮件形式的有关确认辞职事宜的通知函,要求被申请人明确回复,且申请人明确表示,只要被申请人不辞职,申请人则愿意继续留用被申请人,并期望被申请人能调整心态,积极,认真的'面对工作等。而且申请人在1月10日、11日先后两次发邮件催被申请人给予明确回复,而被申请人一直消极对待,置若罔闻,不与予理睬,也不给于明确回复,完全无心工作。而且,被申请人对1月14日申请人发出调岗通知书中交办“
1、请对你原负责商务部工作不足和缺失做出《商务部工作总结报告》,此项工作于元15日18:00下班前向乔X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审核。
2、《X年商务客服管理的工作计划》,此项工作于元月16日18:00之前向乔X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审核”无故拒不完成,此事实,被申请人严重违反了申请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因此:申请人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X委员会请求:根据《X》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项第2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依法如下事项:
(1)、裁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1月9至1月17日期间人工经济损失1636元(工资;4000元/月÷22天X9天)。
(3)、裁定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此致
劳动争议X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年X月X日
证据及证据目录:
证据一:
证据名称:劳动合同
证明内容:证明劳动关系
证据二:
书证名称:1月10日发的通知函及邮件记录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如实沟通和告知的事实
证据三:
书证名称:1月11日、12日催被申请人回复1月10日邮件的记录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如实沟通和告知的事实
证据四:
书证名称:录音材料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劝告无效及被申请人的X事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