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房屋坐落于
2、房屋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
3、支付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4、甲方在得到乙方指令后应于30内,给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指定的人应当具有西安市户籍,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过户)。
5、甲方在收到房款后,需收款当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可以装修入住,若在约定的时间不能付款,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6、乙方若逾付款,每日承担违约金1000元,但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30%。
7、乙方付完全款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购房的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若不能提供,需承担与乙方逾期付款同样的违约责任。
8、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原告方在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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