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私有仓库租赁给乙方,并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用期 年,后续在市场同等租价的前提下乙方可优先续租。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租用期内每月租金 元(¥: 元)双方不得变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前 号至 号交付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违约处理)。
三、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如有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承担任何一切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仓库(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其它:
1.水电费,按乙方每月水电费,实际用量所产生的费用支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上季度费用由下季度初前五个工作日交付,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2.乙方不得将此仓库从事餐饮行业。
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转让或转租本仓库。
五、乙方违约,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六、甲方违约,合同期内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半,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本仓库经营须注意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一切责任。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租用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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