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企业宣传需要,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画面及安装等业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广告制作内容:
二、广告画面方式:广告画面采用数码彩色喷绘制作。
三、广告内容由甲方自行设计,其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因广告画面原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广告采用甲方最后签字样稿或样本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或样本。
四、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一年。
五、广告画面规格:以实际制作安装画面面积、次数和数量为准(见附件)。
六、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款项按每季度结算,乙方凭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清单到甲方进行费用结算,甲方核对无误后,以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以实际制作安装画面面积、次数和数量支付费
用,乙方在提供发票同时,必须出具画面制作安装完工证明,甲方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方可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于乙方。乙方提供发票所含税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发票。
七、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广告画面,如乙方在制作中出现错漏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赔偿金。
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所发布广告画面进行维护。使用期限内如出现质量、人为原因的损坏(广告架、画面),则由乙方负责并维修(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其费用由乙方自理。使用期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内所有项目如出现使用权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限内,如遇道路改建、规划、政策要求等不可抗拒因素须将广告位拆除时,发布期限以拆除之日时终止。甲乙双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的天数结算款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