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乡镇防溺水工作的应急预案范文

2020-08-17 来源:易榕旅网

  溺水事故进入了易发期,为强化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控溺水事故发生,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始终把维护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溺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部门职责

  各乡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水域的防溺水工作;水利局负责对各河道、沟渠的防溺水工作;住建局负责各建筑开挖土坑的防溺水工作;城管局负责对人工湖、公园、广场等景观的防溺水工作;教体局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溺水常识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防护意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利用短信对用户进行防溺水教育;电视台负责向全社会宣传防溺水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综治办、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强化责任。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属地监管责任,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将责任明确到每一片水域、每一个时段、每一个人。特别是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2、强化值守巡视和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负责水域进行日常巡视,在周末、节假日、暑寒假等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值守,并且留好值守记录;要对负责水域进行周排查,对隐患进行整治,并且建立排查整治台账;要在负责水域悬挂防溺水标语,在明显位置设置防溺水警示牌(注明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水情和禁止游泳、溜冰、靠近等警示语),设置防护栏(特别是在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的地段设置护栏),配备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子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

  3、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在暑寒假期间向全体用户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至少3次;电视台在暑寒假前制作、播出防溺水公益宣传片,把涉及青少年防溺水安全的注意事项和家长的责任义务向全社会宣传报道;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学校和师生中开展以“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为内容的防溺水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掌握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不放假”。

  4、加强督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对负责水域区间的学生防溺水工作负直接责任,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或责任水域内连续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同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瞒报、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