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寝室卫生常规要求
1、门、地面、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物品摆放整齐
(1)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无脏乱物品
(2)床下鞋子整齐,行李堆叠整齐
(3)桌面整洁,脏乱物品
3、阳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洗漱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不使用蜡烛
5、严禁在寝室养宠物
二、寝室管理方法
1、各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每周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监督、协调。(各班长整理好各班寝室长名单,统一交给生活部)
2、每月若有一次以上寝室无人或拒检或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则当月第二次此类情况时,寝室卫生为不及格。(低于80分为不及格,并且每周四的卫生成绩不给予复查机会)
3、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功率或养宠物,直接视为寝室卫生不及格,并没收大功率。
4、若寝室无人,检查人员则以便签形式友情提醒。
三、检查工作安排
1、时间:每周四18:20——19:00
2、检查人员:生活部、办公室干事。
3、寝室卫生记录由生活部、办公室共同完成。
四、奖惩条例(以寝室为单位,加量化)
1、每学期寝室卫生校级检查,未达到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2、每学期寝室卫生学院检查,未到达80分,每次寝室每人扣0.5分。(可累计)
3、每学期星级寝室:五星级加3分/人、四星级加2分/人、三星级不加分、二星级扣2分/人、一星级扣3分/人、零星级扣5分/人。
4、每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全部合格(80分或80分以上),寝室长加1分,室员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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