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023-07-13 来源:易榕旅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决策部署,认真做好_年我校教职工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教职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1.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各单位(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克服松懈心态、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现象发生。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和开学动态、及时发声指导、及时采取行动,把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3.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力度。提醒并督促符合条件的尚未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的教职工,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就地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教职工动态管理

  1.持续贯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督促教职工每天下午15:00前登陆健康系统填报个人动态,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填报情况和信息管理,做到提醒及时、督促到位。

  2.坚持“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做到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每一位教职工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实时更新信息。教职工务必如实汇报个人动态,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教职工信息汇总并及时报送人事处。凡出现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等现象的,将倒查追责,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4.实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各单位(部门)要实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疫情关注地区等的信息动态。相关教职工应主动向学校、所在社区(村居)及时报备,接受所在社区的健康监测和规定措施。

  三、做好开学准备

  1.提前14天返榕。根据学校暑假工作安排,各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须在开学报到前14天返榕,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已经返榕教职工,非必要不再离榕,严格离榕审批制度。凡跨省流动的教职工,返榕后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要求。

  2.完成教职工进校信息审核工作。凡出现位置、身体状况等变化的教职工,进校须重新填写“返校教职工信息登记表”,由部门审核。

  3.全面摸排返榕教职工返回地风险等级。各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官网全面摸排从福州市外返回教职工返回地风险等级,凡从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须重点跟踪,并报人事处。

  四、加强进校防控管理

  1.所有从省外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回的教职工,按照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7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进校。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根据上级防控相关规定,所有从中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第1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方可申请进校,以上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3.所有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返闽后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进校,费用由个人承担。

  4.教职工返校须提供“八闽健康码”并填写“返校教职工信息登记表”,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学校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特殊情况需在“登记表”其他事项报告中备注。

  5.食堂、物业、保安及建筑工地等非本校教职工的进校上班分别由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应按本校教职工的进校要求严格进行审核管理。重点人员信息及时上报人事处。

  五、落实返校后常态化工作

  1.教职工进入校园,须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检测。上午上班由学校门卫负责体温检测;下午上班由各二级单位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教职工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教职工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带病上班,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日常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要认真学习《福建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手册》,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认真领会防护知识,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减少教职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合理安排办公场地,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在校教职员工流动。减少召开会议,确实需要组织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动,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4.保持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和卫生环境整洁。各单位(部门)应提醒教职工保持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减少空调使用。同时,要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对公共区域、公共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尤其是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六、加强宣传和思想工作

  1.各单位(部门)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疫情防控需全面提级,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教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把最新疫情特点、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和防控要求传达到位,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不松懈不大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支持配合防疫工作。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人文关怀。针对德尔塔病毒传播距离短、非接触传播、传播能力强的特点,关心和爱护所属教职工,提醒教职工返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等。对重点人群要加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心理指导疏导。

  3.各单位(部门)抓好疫情防控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加强客观辨识繁杂网络舆情的本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根据疫情形势动态修订防控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出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重点岗位必须安排人员在岗,能及时响应应急处置。

  1.严格实行“人盯人”制度,如教职员工在校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向学校办公室和医务室报告,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2.教职员工在校外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体温等异常症状,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各单位(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效能监督问责。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未遵守将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