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5月10日至18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开展好此次督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督查的通知》(淮安办〔20xx〕37号),组成5个督查组,对寿县等10个县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田家庵区安成镇等3个乡镇和德邦化工等15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均能及时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推进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有些单位虽然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由于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检查中发现田家庵区安成镇防汛应急抢险撤退预案过于简单,责任不明确,存在两份不同预案,且内容重复。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未在岗,寿县高新砖厂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现场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如寿县高新砖厂现场从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生产现场电线私拉乱接。凤台县西肥河洼地治理应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名焊工现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三)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内容不完善、资料保管不完整等。如: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项目、潘集区滨河新村公租房二期工程项目和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标准化楼房项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此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办字〔20xx〕1号)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消除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救援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以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民众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救援技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xx市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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