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中间人:
买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卖方和买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状况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权登记证为准。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2、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整(大写),一次性付清。
卖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水、电、暖气,自买卖双方合同成立之日前,无欠费,若有欠费由卖方负责并补交欠费的全款。
卖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卖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名有购房人指定自然人。
协议签定后即生效,双方不得返悔,如有一方返悔,返悔方承担法律责任。
卖 方:
中间人:
买 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