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_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__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_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____。身份证号:………..
双方于__年10月14日在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一度夫妻感情尚可,1998年9月2日生一子,名___。后因没有共同语言和性格差异太大,自20__年后,彼此经常发生冲突,并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经双方冷静思考,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___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元至其独立生活止。
男方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可以随时探视孩子,但接回自己家居住必须征得女方的同意。
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北京市____,130平米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房价460万元人民币给女方。
四、牌号···奥迪牌轿车归男方所有,购车时向“···股份有限公司”所借的26万元债务由男方偿还。
五、双方无其它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六、离婚后,女方必须配合男方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男方承担。
七、本协议的财产分割的约定在离婚成立时生效!
双方签字:
男方: 女方:
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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