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市医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向承德市中医院提供清洁服务并订立本合同。
一、保洁服务范围、内容及标准:
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清洁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承德市中医院之日常保洁服务,外墙及屋顶清洗服务室内有偿保洁服务、其它力能所及的服务及虫控消杀服务等;
2. 乙方须按照标书内的清洁服务内容及标准,为承德市中医院提供专业清洁服务;
3. 乙方须按照规定之时间及员工人数,安排足够人员为承德市中医院提供专业清洁服务;
4. 附件内容均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及检查乙方的工作;
2. 负责提供乙方工作所需之水电供应;
3. 提供乙方一处或多处共计不少于50 平方米之房间存放机器及物料;
4. 提供乙方一处或多处不少于35平方米之房间作为乙方员工更衣场所;
5. 提供一部电话予乙方负责人以保持联络.话费自理,电话损坏需赔偿;
6.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7. 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之工作,并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要求乙方重做;
8. 甲方有权进入及抽查乙方所占用之房间;
9. 甲方若发现乙方未能提供规定指定之员工人数,甲方有权扣除该缺席员工之当日薪金;
10.甲方若发现乙方在当日未做某些项目或乙方重做后依然低于要求水平,经甲方书面警告后,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项目之收费或按有关比例之收费,并可将此项工作交予第三者执行,涉及之款项差额由乙方负责;
11. 甲方有权提出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的日常保洁范围增加时,甲方应及时调整乙方的日常保洁人数,并受本合同约束;
12. 在涉及到日常保洁之外的服务时,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甲方有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保洁用品,包括:工具、清洁剂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 负责安排专业人员管理清洁工作,确保质量;
2. 提供给甲方确认的统一制服并佩戴规定的徽章;
3. 负责其员工之一切纪律及行为;
4. 乙方员工须遵守由甲方订定之制度及规则,并接受甲方培训;
5. 由乙方提供日常保洁用具,并将工具清单、所用清洁、保养等溶剂的清单品牌提供给甲方;
6. 负责员工各种技能培训、安全、内保、防火和知识教育;
7. 负责支付其员工之一切薪金、福利、津贴等;
8. 乙方需于工作时间佩戴规定的徽章;
9. 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于所负责区域内发现任何设备故障,消防或治安等问题时须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负责医院内废品收集工作,可通知甲方合作单位进行回收.甲、乙双方对等享有废品所得款项;
12.乙方每月首日提供甲方当月清洁安排及员工明细表,列明岗位、姓名、班次及其他甲方指定资料;
13.须于每日上午八时前或甲方其他指定时间,提供当日当值员工及清洁安排资料予以甲方;
14.乙方须于甲方提出要求时提供支援队伍于医院物业驻守及工作,支援队伍人数由甲方规定;
15.应考虑接纳甲方提出的工作技术建议。
四、 付款方式:
承包费用按月结算,结算程序为:乙方于每月1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服务的结算申请报告,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含专项清洁项目)及其它增加的服务项目,甲方对此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据的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丙方的清洁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服务过程中,如遇有争议问题,双方应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有权向北京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甲方面提出终止此合约,则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或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个月的服务费。
若乙方清洁服务水平不理想,甲方要求改善之后而情况没有完满解决,甲方有绝对权利单方面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终止合约,再此情况下,甲方不用对乙方做出赔偿。
合约双方:
吾等同意本清洁服务合约所载之条件及条款
甲方:(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期:
乙方:(公司盖章及签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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