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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同

2021-05-11 来源:易榕旅网

  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以投资土特产(新郑大枣、礼品鸡蛋、始祖山杂粮、纯红薯粉条、咸菜)等土特产品开发、经营。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与乙方合作,合作期满后,双方可自由选择续约或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约,可终止合同并退出续约。

  第二条:合作性质

  甲方投资资金必须用于土特产项目正常并开发,不得用于其它。甲方并有参与决定权,如果乙方有其它投资等,应告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可以终止合作,并收回所有投资,并由乙方承担所有造成违约损失。

  第三条:合作方案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果在正常运营期间,双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并退出,(特殊事情)可以协商,如有违约,由对方负责一切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投资方式

  投资以入股分红方式:运营以投资资金比例确定分红收入,确定每月结帐,年终分红,分红资金自己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申请新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期数为 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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