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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合同集合

2021-03-03 来源:易榕旅网

  合同编号:

  空调销售安装(追加)合同

  甲方:

  乙方:

  中央空调销售安装(追加)合同(正文)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北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追加空调.线路.新风报价明细

  增加项目归纳: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元;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元;空调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共计人民币元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为 天,从 年月日开始至 年月日竣工。

  3.2工期按照主机开机调试时间计算。受装修进度影响的安装工序不计在内。

  3.3遇下列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

  3.3.1合同签定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3.3.2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中停

  水停电4个小时以上及施工作业面不具备施工工条件,供电源未引到

  位、及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3.3.3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图纸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3.3.4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 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

  调试验收的;

  3.3.5 因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和施工用水、用电。

  4.1.2 甲方负责提供设备供电电源到设备处,同时满足设备用电需求。

  4.1.3甲方应与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协商好有关施工问题,并在进场施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4.1.4由于甲方或甲方施工队原因造成工程设备损坏,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

  4.2.2 乙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和施工进度。

  第五条:工程范围

  5.1 乙方负责合同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5.2 乙方负责室内外机器的安装、管线及排水管的安装施工、风口及控制器安装施工(风口由甲方预留本框,检修口甲方负责完成)。

  5.3设备一次供电连接、设备机房建设、水机系统的补水,由甲方负责完成。

  第六条:产品包装

  6.1乙方提供的产品以国家或企业包装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6.2乙方保证其产品的包装完善、坚固、适合运输要求。

  第七条:产品运输

  7.1乙方负责本合同下产品运输工作(限运到甲方施工现场或协议地点。)

  第八条: 产品交货方式

  8.1乙方将合同下的产品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如发生货物地点或到货时间变更,甲方因在交货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产品保管

  9.1甲乙双方对合同下产品进场验收后,存放至甲方工地或甲方仓库,由甲方进行保管。乙方负责施工中的协助成品保护,同时由甲方协助保护。

  9.2对于本产品只能在使用中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执行厂家售后服务承 诺或国家<<三包法>>。

  第十条: 产品验收

  10.1本合同中的产品为原厂包装,产品本身应完好无损,产品数量、技术资料、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以及其它技术规格,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 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由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11.2验收以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标准为准。

  11.3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改正。

  11.4乙方对所售设备实行整机保修一年、其它部件执行厂家保修标准。保修期从空调机组安装调试完毕当日算起一年,或至设备运抵现场后18个月,两者以先到期者为准。

  11.5保修期过后,乙方承诺负责维修,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及人工费。

  11.6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上门服务。

  11.7说明书、合格证、保修证等产品相关的资料,开机调试档案及其它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交由甲方签收。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

  12.1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增项,执行《北京市工程预算标准》,签定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时,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13.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13.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设备的安装及工程的保修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3.4签定合同后,若单方毁约者,按照合同款的10%赔偿对方。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不可抗

  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包括飓风、暴雨、暴雪、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等。

  14.2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公证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并说明该等事件对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5.1向 当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2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方生效。 16.1 16.2

  第十七条:合同附则

  17.1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1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空调方案书》

  附件二:《工程变更记录》

  甲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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