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施工合同>(GF-91-0201)及<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面积: (以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___ 天。每延误一天扣除总工程款的3%作为违约金。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顺延;
①甲方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或甲方迟延交付现场;
②设计图纸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但工作量增加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不得谎报、乱报,否者也视为延误工期。
3、施工期间增加的大、小活都必须按合同定价做。
4、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字确认。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造价为 元。
3.2工程项目报价表:(附后)
3.3合同款的调整,如甲方增加工程量或变更材料的,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完毕及时增加工程变更款 元。
3.4合同款调整,如甲方减去工程量乙方应按实际减去相关费用 元。 第四条:工程款及结算方式
4.1 合同签订时,甲方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即 元;工程进度过半,甲方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支付进度款,即 元;乙方装修完工之日,甲方支付余款,即 元。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验收。
5.2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第六条:施工材料
6.1本合同采用乙方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请选择)
6.2乙方供应材料清单(见工程造价表)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7.1甲方责任:
7.2进场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工程所需一切审批手续;
7.3提供施工用水、电、垂直运输等条件,负责协调与物业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7.4需要该拆原建筑结构或管线的,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7.2乙方责任;
7.21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案及工程预算;
7.22施工中严格遵守相关的工程施工安全范围、保证质量;
7.23竣工后负责清理建筑垃圾;
7.3进场押金,经双方协商支付。
第八条:保修
8.1双方约定:保修期为二年。当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施工行为造成的损坏时,甲方则必须支付相应的材料费和维修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施工中甲方要求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9.2双方约定: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期顺延。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及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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