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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创建文明城市具体工作方案

2022-08-13 来源:易榕旅网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早日实现,为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做出积极贡献,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开设栏目。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电视、报纸除原有栏目外,新开设《道德讲堂》、《文明聚焦》两个栏目。

  《道德讲堂》栏目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和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度报道近年来我市涌现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好少年、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先进集体等先进事迹、好人好事。

  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求,穿插设置益智类、辅导类或专家讲座等少儿节目(每两周一期)。

  同时,由文明办安排,对各行各业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也可与专家学者、市民群众座谈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话题(每两周至少一期节目)。

  《文明聚焦》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周至少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

  具体为,延安日报社在要闻版开辟“道德讲堂”、“嘉岭钟”等栏目,以消息、通讯、特写、评论等体裁形式,版面以图片配文字形式对市民乱丢垃圾、损坏公物、不遵守交通秩序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进行曝光,以暗访形式对“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批评。

  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栏(每两周一期)。

  延安电视台在《延安新闻》节目中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专栏,在《今日聚焦》和《今晚十点》节目中开设“道德讲堂”、“身边的感动”专栏,在《百姓关注》节目中开设“文明聚焦”、“文明哪去了”、“童星闪闪”等专栏,重点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曝光。

  (责任单位: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

  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

  今年要对17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宝塔区逐一采访,进行报道。

  (责任单位: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全市“诚信行业”建设活动、“文明餐桌行动”等四个专项行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四抓四带四促”、“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

  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省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组织编写《延安市道德模范人物风采录》或创作《延安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连环画》,将《祝福》“公民道德宣传手册”、《延安市文明市民手册 》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经常性组织道德模范走进单位、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巡回演讲,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广大市民;由市委讲师团组织宣讲员走进中小学校校园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住建局要利用和开办好农民工夜校,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新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

  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轮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同时,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态》,每周一期,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对内与上级部门的宣传。

  (责任单位:市区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交运局、市旅游局)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以中央文明办下发的通稿作品为主,适时更新内容。

  ①报纸类

  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

  (责任单位:延安日报社)

  ②广播电视类

  延安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延安广播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

  (责任单位:延安广播电视台、延安广播电台)

  ③交通运输类

  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飞机场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

  公交车车体、车内吊环、座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

  所有公交站点、出租车上下点要利用站牌、广告牌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

  ④建筑围挡类

  凡市区内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

  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今年要更新更换。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⑤旅游景区类

  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

  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物局)

  ⑥校园类

  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校园都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和广播,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宝塔区)

  ⑦其它社会媒介类

  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天桥、护栏、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楼宇电视、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误了广告资源的30%。

  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办、市规划局、宝塔区)

  (三)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

  依托延安政府信息网和延安文明网“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同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刊发公益广告、宣传游标,并定期更新,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

  市文明办还要尽快开通微博、微信等,用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

  (责任单位:市网管办、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文明办)

  2、声讯宣传。

  电信、移动和联通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创城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信息,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

  (责任单位: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

  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3月份全面启动。

  市创文办要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将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搞得好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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