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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廉洁承诺书范文

2020-11-04 来源:易榕旅网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用权行为和从业行为,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本人郑重承诺:

  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局的规章制度、忠实践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和省、市各级政府的廉洁从业规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勤勉敬业,规范和约束自身的用权行为和从业行为,自觉维护领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决策管理程序,**局的重大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

  3、不违反规定将**局资产落户到个人名下,或低价处置给其他单位、个人,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资产。

  4、不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反财务制度做假帐,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或隐瞒、虚报财务收支、资产、债务等。

  5、不弄虚作假、谎报虚报业绩、骗取奖励和荣誉,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6、不擅自决定**局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不违反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或者在收益分配中采取非法手段侵占**局收益。

  7、坚持**局资产监管程序和**局规章制度,不擅自决策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或将**局资产低价处置、转让,确保**局资产保值增值。

  8、不利用**局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9、不以单位的名义私揽工程、非法牟利,不为外包队伍提供资信证明或在银行开户。

  10、不违反工程建设中的招标规定,在物资、设备采购、劳务使用中规避招标或进行虚假招标,或者指使、授意参与招标人员向他人透露标底和泄露其他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11、不利用职权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外单位和个人,或者直接指定或授意下级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2、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收受下属单位或个人馈赠的现金、股票、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不将**局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报、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13、不违反**局合同管理法规,在不招标、不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等级的情况下超越权限,盲目与之签订合同,或者不签订合同即预付工程款,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和不履行合同。

  14、未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不擅自决定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资助等事项。

  15、不借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之机,中饱私囊,跑官要官,谋取私利。

  16、不将**局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经营。

  17、不利用职权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不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的学习培训和差旅费用。

  18、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使用亲属或亲友包工队,或利用职权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19、不违反国家关于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以及**局有关制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

  20、推行局务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公开、公示**局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行为。

  21、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擅自决定**局干部的任免、聘用、奖励和晋升。

  22、不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到本单位、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个人、亲属的旅游观光活动,不接受超标准的公务接待或可能影响公正用权的宴请。

  23、不利用职权为老乡、校友、战友的联谊活动提供经费。

  24、不用公款进行非生产经营性消费娱乐活动。

  25、不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装修住宅、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26、不违反规定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严禁公款私存或利用单位银行账户为个人谋取利益。

  27、不在国(境)内外参与赌博活动。

  28、不违反规定多购多占住房,坚决执行**局的相关规定,带头清退多购多占的住房。

  29、不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贪图个人享受违规、超标购买豪华小汽车。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罚,请党组织和群众共同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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