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打造平安村,构建和谐社会,让更多的村居民参与到平安村建设中来,增加村居民对村治安状况的认知度,增加对村的归属感,特制定村治安状况告知制度。
第二条:本告知制度适用于沿山村居委会。
第三条:每月20日之前,村民警负责把本村治安状况汇总到村警务室。
第四条: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村委会负责把本村的治安状况向村居民进行张贴告知。
第五条:村治安状况的告知内容包括村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可防性案件的发案情况、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案件等。
第六条:告知张贴式样分为两份,式样一用于在村张贴,式样二用于保存存档。
第七条:本告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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