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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所有存量房买卖合同

2020-04-07 来源:易榕旅网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丙方)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唯一真实有效合同)。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

  3、付款方式:合同公证时一次性付清。

  4、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支付丙方佣金,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丙方佣金不予退还。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买卖手续,房款交清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房屋立即交付乙方,房屋质量以交付为准。今后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经办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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