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用于广告发布的广告位位于: 。
二、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 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
1、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
3、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现场施工并尊重乙方的施工设计、广告悬放等决定。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保证租赁物或租赁场所满足合同目的,因甲方租赁物质量原因或租赁场所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乙方不能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应自出现损害事由之日起 日内负责修葺,并确保乙方能尽快重新使用。
2、维修造成乙方未能进行正常广告宣传的,甲方除须根据维修时间按每日承租费用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广告费外,维修超过 日仍不能交付乙方正常使用的,还须向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九、政府行为及城市改建:
1、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
2、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
1、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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